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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规则变迁折射新阶段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始于20世纪80年代。具吋,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资本市场意识开始逐渐深入,企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资本市场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中国企业开始积极利旧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但是由于中国内地资本市场当时刚刚起步,而且主要定位于配合国有企业脱困,能够在A股市场上市融资的企业数量相对于有意上市的企业数最有限,难以在A股市场融资的企业于是开始选择其他资本市场。20世纪80年代末,越秀集团、粤海集团在香港间接上市,开启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序幕;1993年青岛啤酒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成为中国第一支H股。自此之后,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络绎不绝。
早在2004年时,纳斯达克亚太地区CEO斯图尔特就曾说;“未来5年内,要有100家中国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很多人对此一笑了之,因为当时只有20家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然而,4年后的今天,当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正一步步变为现实。
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后,批准第一批国内企业赴海外上市融资。1993年7月第一家内地企业青岛啤酒在香港挂牌上市,随后中海石化、马鞍山钢铁等六家大陆国有企业当年在港成功发行H股并上市。到2007年底,已有近500家中国企业在香港、新加坡、美国等海外证券市场通过不同的方式实现了上市,其间,无论是2006年中国工商银行在香港上市创下全球有史以来最大规模IPO,还是最近阿里巴巴、巨人网络先后登陆香港、纽交所引发的新一轮互联网资本风潮,一系列不同于以前的变化和创新,标志着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历史
2006年之前,中国企业的海外上市总体上分成4个不同的阶段。
1999年之前的起步和初步发展阶段。当时中国企业上市融资的重心和重点还是国内资本市场,国内资本市场发展迅速。由于许多优秀的民营企业在国内上市无望,于是纷纷借道海外资本市场,通过海外上市筹集发展资金。相对于国内A股市场,境外资本市场的门槛低、程序简单,使得这一时期的海外上市数量不断增加。总的来说,这时候的监管和审核基本上处于比较宽松的状态。
1999年到2003年初是一个监管逐渐加强的阶段。首先是对境外直接上市,1999年7月14日中国证监会颁发《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门槛的提高将许多急需资金但规模有限的优秀企业,尤其是优秀民营企业挡在境外直接融资的大门之外。于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境外上市公司收购境内资产间接上市。随着红筹上市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一个问题变得严重起来,那就是国有资产流失和资本外逃问题。
2000年6月,中国证监会颁发《关于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业内称为“无异议函”。“无异议函”的出台,使得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另一扇门也北平关上。中国企业的海外上市受到了严重限制。
第三个阶段是2003年3月至2005年初的恢复和快速发展阶段。拿到“无异议函”的企业越来越多,这些企业的上市保荐人臥监管部门出具的“无异议函”作为规避责任的理由,将海外上市企业一系列的财务舞弊事件责任推到监管部门头上,而监管部门显然无法也不会对这样的事件负责。因此,随着此类事件的增加,“无异议函”在2003年3月25日被废除,限制的解除,大大促进了境内企业红筹上市的进程。2003年之后,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迎来一个新的高峰,当年海外IPO企业数为48家,筹资金额约70亿美元,2004年的IPO数量为84家,筹资金额111.51亿美元。
第四个阶段是2005年初至2006年的曲折发展阶段。这期间的企业海外上市可谓是一波三折。首先,海外直接上市的都是国内的超大型企业。继2004年末的国际航空海外上市,2005年6月和10月,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先后在香港成功上市。超大型企业海外的成功上市,有力地支持了中国大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其次,在国内资本市场低迷的同时,银行、电信、石油这些国内优质企业的海外上市引发了内地投资者的强烈不满,A股边缘论争议不断高涨。2006年1月24日,外管局先后颁布了11号文和29号文,虽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击资本外逃,特别是国有资本流失,但是,其中的规定也在客观上给中国企业红筹上市设置了障碍。
2005年10月,外管局颁布了75号文,明确将为红筹上市设立的离岸公司定义为特殊目的公司,并明确规定境内居民可以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资本活动,红筹上市在经过短暂的停滞之后重新恢复了发展。
总的来说,在2006年之前,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几经风雨,发展时断时续。企业通过海外上市筹集到了发展资金,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但同时伴随海外上市的资本外逃问题始终困抗着政策制订者,并使得监管者几次收紧政策。
悄然转折的一年
2006-2007年是中国企业海外融资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据统计,在2006年,共有86家中国企业奔赴海外资本市场,开始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舞台上书写长袖善舞的历程,而整个2007年,国内共有98家企业在海外上市,共筹资342亿美元。在达到前所未有高水平的同时,中国企业海外上市面对的国内外环境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经过一年多的改革,到2007年,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制度性缺陷成功克服,沪深证券市场终于开始走出漫漫5年的熊市。2007年,沪深两市指数、交易量不断冲击新高,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市场再融资功能全面恢复,随着2006年5月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颁布,暂停一年之久的新股发行重新启动。经过彻底整顿后焕然一新的A股市场在融资渠道上更加畅通、市场体系功能更完善。
在市场环境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在这一年,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政策环境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海外市场秣马厉兵时,他们所面对的并不只会是鲜花和掌声。2006年国内外的两部重量级法案的出台,就一直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首当其冲的便是六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內企业的规定》,即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十号文”。十号文的出台让以红筹形式赴海外上市的审批变得更加复杂繁琐,成本也大幅度的提高,因此也成为了摆在所有欲图谋求“出海”的企业家们面前的一道坎。
新规从天而降,让多数企业有些措手不及,“出海”计划就此作搁浅。
对于新规,相关人士也有不同的见解,香港交易所北京首席代表 任光明认为,企业海外的上市积极性会因为新规的出台而受到很大影响,由此也会影响到港交所在内地开展业务。 不光是十号文,来自大洋彼岸的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萨班斯法案)同样聚焦了无数国人的眼球。从2006年7月15日开始,年销售收入在5亿美元以上的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都要受制于这项法案。
伴随着萨班斯法案一同到来的,是上市成本的巨幅飙升,发生诉讼的可能性的骤然增加和对企业监管要求的更加苛刻。早在2005年,美国本土上市公司的CEO就被萨班斯法案搞得焦头烂额,而2007年,立志于赴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又将面对它所带来的强大冲击波。
综合来说,2006-2007年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在规模上达到了一千空前的水平。但是市场和政策环境上的变化同样有着深刻的意义。一系列不利于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政策法规的颁布或生效,将使得接下来的企业在选择海外上市的时候不得不慎重考虑,而国内政策管理层对于优秀企业A股上市的支持,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回归A股,海内外分庭抗礼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诞生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初期,当时资本短缺,证券市场基础薄弱,功能不够健全。1993年以来,中国企业通过海外上市融资总规模2000多亿美元,提高了管理水平。但是,随着中国的发展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壮大、功能逐渐完善,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条件正逐渐消失,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海外上市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大潮当中逐渐弱化。
2006、2007年,中国股市迎来前所未有的牛市。制度的逐步健全,股指的一路走高让股民们在连连叫好的同时又重新拾起了对中国股市的信心。
对中国股市重拾信心的不仅仅是中国的股民,2007年,一大批在海外飘泊多年的蓝筹巨头也纷纷吹响了回归的号角。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融资环境的回暖、股指期货的推出,种种因素都让这些大佬们的回归成为了大势所趋。
而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回归也让中国人可以更加充分地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而不再仅仅充当别人的看客。
作为国际第一大新兴市场,A股的繁荣或许不会让持续多年的出海热潮在2008年偃旗息鼓,但未来将会有更多企业关注A股市场,海内外资本市场分庭抗礼的形势已经形成。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始于20世纪80年代。具吋,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资本市场意识开始逐渐深入,企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资本市场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中国企业开始积极利旧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但是由于中国内地资本市场当时刚刚起步,而且主要定位于配合国有企业脱困,能够在A股市场上市融资的企业数量相对于有意上市的企业数最有限,难以在A股市场融资的企业于是开始选择其他资本市场。20世纪80年代末,越秀集团、粤海集团在香港间接上市,开启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序幕;1993年青岛啤酒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成为中国第一支H股。自此之后,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络绎不绝。
早在2004年时,纳斯达克亚太地区CEO斯图尔特就曾说;“未来5年内,要有100家中国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很多人对此一笑了之,因为当时只有20家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然而,4年后的今天,当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正一步步变为现实。
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后,批准第一批国内企业赴海外上市融资。1993年7月第一家内地企业青岛啤酒在香港挂牌上市,随后中海石化、马鞍山钢铁等六家大陆国有企业当年在港成功发行H股并上市。到2007年底,已有近500家中国企业在香港、新加坡、美国等海外证券市场通过不同的方式实现了上市,其间,无论是2006年中国工商银行在香港上市创下全球有史以来最大规模IPO,还是最近阿里巴巴、巨人网络先后登陆香港、纽交所引发的新一轮互联网资本风潮,一系列不同于以前的变化和创新,标志着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历史
2006年之前,中国企业的海外上市总体上分成4个不同的阶段。
1999年之前的起步和初步发展阶段。当时中国企业上市融资的重心和重点还是国内资本市场,国内资本市场发展迅速。由于许多优秀的民营企业在国内上市无望,于是纷纷借道海外资本市场,通过海外上市筹集发展资金。相对于国内A股市场,境外资本市场的门槛低、程序简单,使得这一时期的海外上市数量不断增加。总的来说,这时候的监管和审核基本上处于比较宽松的状态。
1999年到2003年初是一个监管逐渐加强的阶段。首先是对境外直接上市,1999年7月14日中国证监会颁发《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门槛的提高将许多急需资金但规模有限的优秀企业,尤其是优秀民营企业挡在境外直接融资的大门之外。于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境外上市公司收购境内资产间接上市。随着红筹上市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一个问题变得严重起来,那就是国有资产流失和资本外逃问题。
2000年6月,中国证监会颁发《关于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业内称为“无异议函”。“无异议函”的出台,使得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另一扇门也北平关上。中国企业的海外上市受到了严重限制。
第三个阶段是2003年3月至2005年初的恢复和快速发展阶段。拿到“无异议函”的企业越来越多,这些企业的上市保荐人臥监管部门出具的“无异议函”作为规避责任的理由,将海外上市企业一系列的财务舞弊事件责任推到监管部门头上,而监管部门显然无法也不会对这样的事件负责。因此,随着此类事件的增加,“无异议函”在2003年3月25日被废除,限制的解除,大大促进了境内企业红筹上市的进程。2003年之后,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迎来一个新的高峰,当年海外IPO企业数为48家,筹资金额约70亿美元,2004年的IPO数量为84家,筹资金额111.51亿美元。
第四个阶段是2005年初至2006年的曲折发展阶段。这期间的企业海外上市可谓是一波三折。首先,海外直接上市的都是国内的超大型企业。继2004年末的国际航空海外上市,2005年6月和10月,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先后在香港成功上市。超大型企业海外的成功上市,有力地支持了中国大型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其次,在国内资本市场低迷的同时,银行、电信、石油这些国内优质企业的海外上市引发了内地投资者的强烈不满,A股边缘论争议不断高涨。2006年1月24日,外管局先后颁布了11号文和29号文,虽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击资本外逃,特别是国有资本流失,但是,其中的规定也在客观上给中国企业红筹上市设置了障碍。
2005年10月,外管局颁布了75号文,明确将为红筹上市设立的离岸公司定义为特殊目的公司,并明确规定境内居民可以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资本活动,红筹上市在经过短暂的停滞之后重新恢复了发展。
总的来说,在2006年之前,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几经风雨,发展时断时续。企业通过海外上市筹集到了发展资金,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但同时伴随海外上市的资本外逃问题始终困抗着政策制订者,并使得监管者几次收紧政策。
悄然转折的一年
2006-2007年是中国企业海外融资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据统计,在2006年,共有86家中国企业奔赴海外资本市场,开始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舞台上书写长袖善舞的历程,而整个2007年,国内共有98家企业在海外上市,共筹资342亿美元。在达到前所未有高水平的同时,中国企业海外上市面对的国内外环境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经过一年多的改革,到2007年,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制度性缺陷成功克服,沪深证券市场终于开始走出漫漫5年的熊市。2007年,沪深两市指数、交易量不断冲击新高,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市场再融资功能全面恢复,随着2006年5月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颁布,暂停一年之久的新股发行重新启动。经过彻底整顿后焕然一新的A股市场在融资渠道上更加畅通、市场体系功能更完善。
在市场环境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在这一年,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政策环境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海外市场秣马厉兵时,他们所面对的并不只会是鲜花和掌声。2006年国内外的两部重量级法案的出台,就一直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首当其冲的便是六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內企业的规定》,即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十号文”。十号文的出台让以红筹形式赴海外上市的审批变得更加复杂繁琐,成本也大幅度的提高,因此也成为了摆在所有欲图谋求“出海”的企业家们面前的一道坎。
新规从天而降,让多数企业有些措手不及,“出海”计划就此作搁浅。
对于新规,相关人士也有不同的见解,香港交易所北京首席代表 任光明认为,企业海外的上市积极性会因为新规的出台而受到很大影响,由此也会影响到港交所在内地开展业务。 不光是十号文,来自大洋彼岸的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萨班斯法案)同样聚焦了无数国人的眼球。从2006年7月15日开始,年销售收入在5亿美元以上的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都要受制于这项法案。
伴随着萨班斯法案一同到来的,是上市成本的巨幅飙升,发生诉讼的可能性的骤然增加和对企业监管要求的更加苛刻。早在2005年,美国本土上市公司的CEO就被萨班斯法案搞得焦头烂额,而2007年,立志于赴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又将面对它所带来的强大冲击波。
综合来说,2006-2007年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在规模上达到了一千空前的水平。但是市场和政策环境上的变化同样有着深刻的意义。一系列不利于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政策法规的颁布或生效,将使得接下来的企业在选择海外上市的时候不得不慎重考虑,而国内政策管理层对于优秀企业A股上市的支持,有着更加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回归A股,海内外分庭抗礼
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诞生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初期,当时资本短缺,证券市场基础薄弱,功能不够健全。1993年以来,中国企业通过海外上市融资总规模2000多亿美元,提高了管理水平。但是,随着中国的发展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壮大、功能逐渐完善,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条件正逐渐消失,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海外上市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大潮当中逐渐弱化。
2006、2007年,中国股市迎来前所未有的牛市。制度的逐步健全,股指的一路走高让股民们在连连叫好的同时又重新拾起了对中国股市的信心。
对中国股市重拾信心的不仅仅是中国的股民,2007年,一大批在海外飘泊多年的蓝筹巨头也纷纷吹响了回归的号角。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融资环境的回暖、股指期货的推出,种种因素都让这些大佬们的回归成为了大势所趋。
而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回归也让中国人可以更加充分地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而不再仅仅充当别人的看客。
作为国际第一大新兴市场,A股的繁荣或许不会让持续多年的出海热潮在2008年偃旗息鼓,但未来将会有更多企业关注A股市场,海内外资本市场分庭抗礼的形势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