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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已明确了试点地区省级统管的改革路径,但改革的落实还应有具体的方案,应该对制定相关立法、规定基本经费的预算和划拨制度、规范诉讼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加大中央专项补偿力度、健全财务监管机制、建立专门的司法财务管理人员队伍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