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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刀下留人”的女商人吴英至今仍为公众牵挂。7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决:将吴英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熟悉法律的人知道,只要服刑期间没有重大过错,死缓通常会改判为无期,所以吴英改判无期亦属正常。但公开开庭为吴英减刑,又使此案显得不太寻常,此间微妙之处,颇值得人们揣摩。
从法律角度看,对非暴力的经济领域犯罪免死,已进一步成为共识,逐渐为民众所接受;从金融环境来看,吴英案以来,政府对民间金融逐步放宽,虽然实质性的重大改革仍未出台,不过金融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中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转型时期,经济环境与法律制度变动频繁,此时对吴英案进行终极评价仍为时尚早。如果将吴英案放在历史坐标下审视,也许能看得更长远,对吴英案的评价也会更为理性。
以1978年为起点,中国经济大步前进,相关法律也随之修改,但相对于生产力的进步,生产关系的调整、法律法规的修改始终处于滞后状态。这种不同步,造就了大量经济人物的沉浮,朝为弄潮儿,暮成阶下囚的例子不胜枚举。随着时代的变迁,对他们的历史评价也随时在修正之中。
比如1979年开始实施的“投机倒把罪”,于1997年从《刑法》中删除,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删去法律中“投机倒把罪”的规定。回头看吴英案,关于吴英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犯、是否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一直存在争议。而这个案件的背后,也有一条法律规定正遭到怀疑,即“非法集资罪”是个什么罪?吴英案之后,随着中国经济遇冷,金融危机的压力增大,公众与专业人士一直呼吁进行金融改革,为民间信贷松绑,差点置吴英于死地的“非法集资罪”和“非法集资诈骗罪”正在遭到舆论审判。
2011年,温州爆发信贷危机,长期处于地下的温州民间信贷崩盘,温州企业资金链断裂,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考察温州之后,国务院迅速出台措施,加大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力度,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2012年,国务院出台十二条改革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
李克强就任总理之后,更是将激活小微企业、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作为改革重点,期望以小微企业带动就业,帮助中国经济渡过难关。他提出建立多层次的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体系,提高融资效率。
危机倒逼出了改革,如果改革能够被推行,可以预见,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环境将大为改善,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将蓬勃发展,与国有银行平起平坐的民营银行将呼之欲出,互联网融资作为新生事物强势进入,金融市场的国有垄断将被打破。民营企业的又一个春天可望到来。
不知监牢中的吴英如何看待自己的罪与罚,当她看到民间信贷的环境变化,是否会感慨“沉舟侧畔千帆过”,后悔自己早生了几年?吴英因“非法集资”锒铛入狱,是她个人的悲剧,无意中也成就了她的社会价值。我们无法认定吴英直接或间接地撬动了这一切,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个小人物的命运,与中国的经济改革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我们也坚信,随着改革的深入,吴英式的悲剧将很难再重演,“非法集资罪”终究会被删除,如“投机倒把罪”一样进入历史的档案。当这一点实现,依附于它浑水摸鱼的“非法集资诈骗罪”亦将失去作恶的土壤,这才是杜绝集资诈骗的根本办法。
熟悉法律的人知道,只要服刑期间没有重大过错,死缓通常会改判为无期,所以吴英改判无期亦属正常。但公开开庭为吴英减刑,又使此案显得不太寻常,此间微妙之处,颇值得人们揣摩。
从法律角度看,对非暴力的经济领域犯罪免死,已进一步成为共识,逐渐为民众所接受;从金融环境来看,吴英案以来,政府对民间金融逐步放宽,虽然实质性的重大改革仍未出台,不过金融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中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转型时期,经济环境与法律制度变动频繁,此时对吴英案进行终极评价仍为时尚早。如果将吴英案放在历史坐标下审视,也许能看得更长远,对吴英案的评价也会更为理性。
以1978年为起点,中国经济大步前进,相关法律也随之修改,但相对于生产力的进步,生产关系的调整、法律法规的修改始终处于滞后状态。这种不同步,造就了大量经济人物的沉浮,朝为弄潮儿,暮成阶下囚的例子不胜枚举。随着时代的变迁,对他们的历史评价也随时在修正之中。
比如1979年开始实施的“投机倒把罪”,于1997年从《刑法》中删除,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删去法律中“投机倒把罪”的规定。回头看吴英案,关于吴英是不是非法集资诈骗犯、是否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一直存在争议。而这个案件的背后,也有一条法律规定正遭到怀疑,即“非法集资罪”是个什么罪?吴英案之后,随着中国经济遇冷,金融危机的压力增大,公众与专业人士一直呼吁进行金融改革,为民间信贷松绑,差点置吴英于死地的“非法集资罪”和“非法集资诈骗罪”正在遭到舆论审判。
2011年,温州爆发信贷危机,长期处于地下的温州民间信贷崩盘,温州企业资金链断裂,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考察温州之后,国务院迅速出台措施,加大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力度,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2012年,国务院出台十二条改革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
李克强就任总理之后,更是将激活小微企业、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作为改革重点,期望以小微企业带动就业,帮助中国经济渡过难关。他提出建立多层次的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体系,提高融资效率。
危机倒逼出了改革,如果改革能够被推行,可以预见,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环境将大为改善,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将蓬勃发展,与国有银行平起平坐的民营银行将呼之欲出,互联网融资作为新生事物强势进入,金融市场的国有垄断将被打破。民营企业的又一个春天可望到来。
不知监牢中的吴英如何看待自己的罪与罚,当她看到民间信贷的环境变化,是否会感慨“沉舟侧畔千帆过”,后悔自己早生了几年?吴英因“非法集资”锒铛入狱,是她个人的悲剧,无意中也成就了她的社会价值。我们无法认定吴英直接或间接地撬动了这一切,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个小人物的命运,与中国的经济改革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我们也坚信,随着改革的深入,吴英式的悲剧将很难再重演,“非法集资罪”终究会被删除,如“投机倒把罪”一样进入历史的档案。当这一点实现,依附于它浑水摸鱼的“非法集资诈骗罪”亦将失去作恶的土壤,这才是杜绝集资诈骗的根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