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为何手书《大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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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手书的《大风歌》,没写题目,一开始就直接写:“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后面写了“刘邦大风歌”五个字。
  《大风歌》可谓千古绝唱,不愧为楚汉文化的代表作。两千多年以来,多少人唱吟,多少人敬书。毛泽东不仅是当代伟大的革命家,而且是伟大的诗人和书法家。他中晚期的书法作品,潇洒豪放,笔力劲健,玉珠满篇,茂密生气。但他多用毛笔,而且大多以狼毫中小楷为主,兼使羊毫,少用硬笔。而“刘邦大风歌”却用了硬笔(过去曰粗钢笔)。毛泽东的这篇硬笔书法作品,字势倾斜,斜中求稳,字形扁长,劲健有力。纵观毛泽东书法风格的变化,“刘邦大风歌”约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作品。在这一时期,毛泽东除反复书写自己的诗词外,还书写了大量的古典诗词,“刘邦大风歌”应是其中之一。毛泽东的秘书田家英曾说:“毛泽东的字是学怀素体的,写起来很有气魄。”刘邦的《大风歌》本就很有气魄,经毛泽东书写,更显大气,有气吞山河之势。
  毛泽东为何要手书刘邦的《大风歌》呢?—些背景材料,也许能从中领悟一二。
  其一:毛泽东多次高度评价刘邦,最有代表性的两句是:“项王非政治家,汉王则为一位高明的政治家。”又说刘邦“比较熟悉社会生活,了解人民心理。”还说:“他得天下一因决策对头,二因用人得当。”“能办大事情。”
  其二,毛泽东对刘邦的《大风歌》也评价很高。他说:“这首诗写得很好,很有气魄。”并认为,刘邦没有读过几天书,能写出这样的“好诗”,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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