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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在庭审这一语域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其他变量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律师对辩护语言的选择与辩论成败与否息息相关。模糊限制语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现象便是律师经常选择的语言策略之一。本文以美国辛普森案中B lasier律师的陈词总结为语料,运用Verschueren的语言顺应论对模糊限制语作为语用策略在律师庭审辩护词中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研究。研究指出模糊限制语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说话人(律师)的元语用意识,顺应法官、检察官和陪审团的社交心理、客观事实以及律师的心理动机是产生模糊限制语的内在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