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斯多德的和谐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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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亚里斯多德继承了古希腊的和谐传统,并将之完善和发展。亚里斯多德认为和谐是一种美,他的这一和谐美的思想深深渗透于他的文论著作《诗学》之中。从亚里斯多德《诗学》的叙述中可以推论出,文艺产生的原因是人们对和谐美的追求。文艺的内容和形式应该和谐:形式上应情节完整、长度适中;内容上要描述符合规律的事和人。文艺的功用是使人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亚里斯多德的和谐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亚里斯多德;和谐;文论;快感;悲剧
  
  在文艺的美学形态上,古典时期的文艺理论都有追求和谐、整一的美学理想。在我国,中和之美是殷周以来的传统思想,《尚书·舜典》中就有“八音克谐”“人神以和”的记载。春秋时期的晏子和史伯关于同与和的论述,进一步发展了和谐为美的思想。“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只有各种不同声音、因素和谐统一,才能产生动听的音乐和美的事物。孔子更把这种偏于形式和谐的思想,深化到礼与乐、理与情、伦理与心理的和谐结合。“怨而不怒,哀而不伤”,人的情感在伦理、理性的控制调节下,达到均衡,悲不过分伤心,喜也不过分狂热。“温柔敦厚”的诗教、乐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社会传统的和谐美的理想。
  在西方,追求和谐、整一更是西方古典时期的一个传统。从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到近代的黑格尔,许多美学家都表现出和谐的审美理想。他们追寻事物的和谐、有序,事物之间比例、关系的适当和协调,希望把多种纷杂的事物统一为一个秩序井然的整体,追求一种安宁、和谐、静谧的美。毕达哥拉斯认为“整个天体就是一种和谐和一种数”,“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把杂多导致统一,把不协调导致协调”。[1]赫拉克利特也认为,“美在于和谐,和谐在于对立的统一”[2]。前希腊时期的这两位哲人的话可以说集中地体现了古典时期人们的审美理想:把不协调导致协调。其后,柏拉图认为最高形态的美是一种“永恒的,无始无终,永生不灭,不增不减的”理念,由这种美的理念派生出各种各样具体事物的美,所有变化多端的具体事物的美是对一个永恒不变的美的理念的“模仿”,把多归向了一,把变化归向了不变。亚里斯多德也强调了这种和谐有序的美学理想。本文集中探讨一下亚里斯多德文论中的和谐思想,或亚里斯多德的和谐文论。
  亚里斯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认为和谐是一种美,他的美学概念的核心是整一性、统一性、秩序性、匀称性和适当性。和谐从本质上讲是要求对立双方相互平衡、相互依存、适度中和,各种因素和成分有机组合在一起,达到完善、合适、整一。和谐是古希腊一种传统的审美标准。亚里斯多德继承并发扬了古希腊的和谐传统,并使其内涵更加丰富、完善。他的和谐思想渗透在他的著作中,《诗学》里处处闪耀着“和谐”的熠熠光辉。
  
  一、文艺产生的原因是人们对和谐美的追求
  
  亚里斯多德在《诗学》第四章中说:“一般说来,诗的起源仿佛有两个原因,都是出于人的天性。人从孩提时代起就有摹仿的本能,人对于摹仿的作品总是感到快感。经验证明了这样一点:事物本身看上去尽管引起痛感,但惟妙惟肖的图像看上去却能引起我们的快感,例如尸首或最可鄙的动物形象。(……假如我们从来没有见过所摹仿的对象,那么我们的快感就不是由于摹仿的作品,而是由于技巧或着色或类似的原因)而音调感和节奏感(至于“韵文”则显然是节奏的段落)也是出于我们的天性,起初那些天生最富于这种资质的人,使它一步步发展,后来就由临时口占而作出了诗歌。”[3]亚里斯多德“文艺产生的两个原因”,罗念生《诗学》的译本注释说“其中一个是‘摹仿的本能’,另一个是‘音调感’和‘节奏感’。前者是指‘摹仿的本能’和对摹仿的作品感到的‘快感’”。[4]笔者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欠妥。从亚里斯多德的行文来看,第一个原因应该是“人从孩提时代起就有摹仿的本能,人对于摹仿的作品总是感到快感”。这是人的第一个天性。文艺产生的第二个原因是“而音调感和节奏感(至于‘韵文’则显然是节奏的段落)也是出于我们的天性”。这样才对应《诗学》第四章开头的第一句话“一般说来,诗的起源仿佛有两个原因,都是出于人的天性”。
  对于“人从孩提时代起就有摹仿的本能,人对于摹仿的作品总是感到快感”这句话,亚里斯多德强调的是对摹仿的作品感到的“快感”,而不是“摹仿的本能”。不然下文就不会用较大篇幅解释为什么会产生“快感”了。所以亚里斯多德认为的文艺产生的两个原因应该是,第一个原因是对摹仿的作品感到的“快感”,第二个原因是“音调感和节奏感”,这两个原因与人的天性密不可分。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这两个原因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和谐美。
  先说音调感和节奏感。音调和节奏是音乐的重要特征。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音乐的节奏及音调的高低是由一定的数量关系决定的,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很明显,音调感和节奏感,就是和谐的感觉。
  亚里斯多德提到的快感,实际上也是一种和谐的美感。图像惟妙惟肖,即与摹仿的对象相似、吻合、和谐,即便是尸首或最可鄙的动物形象。技巧、着色等类似原因,也是让人有了和谐的感觉,才会引起人们的快感。试想,如果一幅画线条凌乱,色彩拙劣,是不可能引起人们的快感的。所以亚里斯多德所说的文艺产生的两个原因——对摹仿的作品感到的“快感”和“音调感和节奏感”,都来源于人们对和谐美的追求,这是人的天性。于是可以推断出,人们对和谐美的追求是文艺产生的原因。
  
  二、文艺的形式和内容应和谐
  
  在亚里斯多德的悲剧理论中,渗透了和谐辩证的思想。他认为对立双方应是相互平衡、相互依存、适度中和的,各种因素和成分有机组合在一起,从而达到完善、合适、整一的效果。亚里斯多德认为美依靠体积与安排,一个事物太大、太小都不能美,因为看不到它的整一性。亚里斯多德从这一和谐思想出发,提出了文艺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具体要求。形式上,文艺应情节完整,长度适中;内容上,文艺应描述符合规律的事和人。
  (一)文艺应形式和谐,情节完整,长度适中
  在《诗学》第七章,亚里斯多德给悲剧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悲剧是对于一个完整而具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所谓完整,指事之有头、有身、有尾。亚里斯多德接着说:“一个美的事物——一个活东西或一个由某些部分组成之物——不但它的各部分应有一定的安排,而且它的体积也应有一定的大小。美要依靠体积与安排,一个非常小的活东西不能美,因为我们的观察处于不可感知的时间内,以致模糊不清;一个非常大的活东西,例如一个一万里长的活东西,也不能美,因为不能一览而尽,看不出它的整一性。因此,情节也须有长度(以易于记忆者为限),正如身体,亦即活东西,须有长度(以易于观察者为限)一样。”[5]在这里,亚里斯多德提出了悲剧情节的完整性、适度性原则,即文艺在形式上应该是和谐的。
  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思想家卡斯特尔维屈罗依据亚里斯多德在《诗学》中说过的“悲剧力图以太阳的一周为限”和悲剧应“环绕着一个整一的行动,有头、有身、有尾”的观点,提出了在戏剧史和批评史上影响巨大的“三一律”,认为“事件中的地点必须不变”“表演的时间和所表演的事件的时间必须严格地相一致”“事件的时间不超过十二小时”,在有限的时间和地点内“完成主人公的巨大幸运转变”。[6]“三一律”是在时间和地点上对亚里斯多德的曲解,使之狭隘化、极端化了。虽然“三一律”对戏剧的形式作了探索,也出现过优秀的作品,但是用死板、苛刻的教条规定戏剧,最终限制了戏剧的发展。
  (二)文艺应内容和谐,描述符合规律的事和人
  在《诗学》第九章中,亚里斯多德认为“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所谓‘有普遍性的事’,指某一种人,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会说的话,会行的事,诗人要首先追求这目的,然后才给人物起名字。”[7]
  亚里斯多德在《诗学》第十五章中谈论人物“性格”时提出,“性格必须适合”,即性格须适合人物的身份,男人要像男人,女人要像女人;“性格应该相似”,即与一般人的性格相似;“性格必须一致”,即人物的性格基本上是稳定的、一致的,其反面是不相宜的、不适合的。“应如安排情节那样,求其合乎必然律或可然律:某种‘性格’的人物说某一句话,作某一桩事,须合乎必然律或可然律;一桩事件随另一桩而发生,须合乎必然律或可然律。”[8]
  亚里斯多德认为作家应该描写符合自然规律和历史规律的事,情节和人物性格应该与现实规律相符、相和谐。
  在《诗学》第二十五章,亚里斯多德举出摹仿者摹仿的三种对象:过去有的或现在有的事、传说中的或人们相信的事、应当有的事。倘若有人指责诗人所描写的事物不符实际,亚里斯多德认为他可以这样反驳:“这些事物是按照它们应当有的样子描写的。”[9]在亚里斯多德看来,古希腊的剧作家索福克勒斯是按照应当有的样子描写的,欧里庇得斯则按照人本来的样子来描写。贬欧扬索是亚里斯多德在《诗学》中一贯的情绪表现,显然亚里斯多德所认可的是索福克勒斯的创作原则,即描写人和事应有的、适当的本质特征,与自然规律相和谐。这也是亚里斯多德唯物主义倾向的一个表现。
  
  三、文艺的功用是使人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亚里斯多德的老师柏拉图认为人的性格有三个等级,分别是理智、意志、情欲。人的性格要达到正义,意志和情欲也就要受理智的统治,而模仿诗人为讨好群众,则看重容易激动的情感和容易变动的性格,即与悲剧相关的感伤癖、哀怜癖。感伤癖是遇到灾祸“要尽量哭一场,哀诉一番”,哀怜癖是“拿旁人的灾祸”来滋养自己的悲伤。柏拉图认为这些自然倾向本应受节制,而文艺却灌溉、滋养了它们,迎合了群众的低级趣味,伤风败俗,破坏了正义,因而该逐出理想国。
  亚里斯多德一反老师的这种功用观,他认为本能、情感、欲望的心理功能是人性中固有的东西,不应压制,而应予以适当满足,以求得个人的心理健康,使人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亚里斯多德认为文艺的社会功用是使人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从而提高了文艺的社会地位。
  《诗学》第六章提出,悲剧通过人物动作“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些情感得到陶冶(katharsis)”。“陶冶”的希腊文为“katharsis”(音译“卡塔西斯”)。关于“卡塔西斯”的含义有多种解释,作宗教术语,意为“净洗”;作医学术语,意为“宣泄”,或“求平衡”。罗念生认为“卡塔西斯”的作用是让观众在心理和生理上保持一种平衡的感情,悲剧借引起怜悯与恐惧之情,使观众太强太弱的这种感情得到锻炼,达到适度。马新国主编的《西方文论史》认为,以上说法“都使观众的心理经过悲剧的作用达到一种平静健康的态”[10]。平衡、适度、平静健康,都带有浓厚的和谐意味,“卡塔西斯”也可以被理解为和谐。
  我们从“卡塔西斯”的和谐内涵出发,来重新审视亚里斯多德的悲剧观。亚里斯多德认为,悲剧使人们潜藏的情绪得到宣泄,达到了一种舒畅、平衡、和谐的状态,其实这正是一个从紧张到松快,从过强到适度,从极端到中和的过程。悲剧通过宣泄使人的情绪得到缓和,就是在这种中和、适度、和谐的审美理想的指引下实现的。亚里斯多德认识到,对人的情感等自然倾向不能遏制,却可以通过文艺这一特殊事物来使之得以宣泄、疏通,从而求得理智和情感、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归根结底,文艺的功用是使人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的社会功用观是对柏拉图的摒弃与超越。亚里斯多德之后,和谐依旧是整个西方古典时期美学价值取向的总理想。奥古斯丁把美看成适宜与和谐,追求美的整一性。托马斯·阿奎那也把美看成事物的完整适宜。笛卡儿认为“美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协调和适中”。康德认为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一件艺术品是艺术品但又像是自然,是自然而又像是艺术品时,它才是最美的。他们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亚里斯多德的影子。
  综上所述,亚里斯多德发展了古希腊的和谐思想,认为和谐是一种美,这一思想深深渗透进他的文论著作《诗学》之中,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亚里斯多德《诗学》的叙述中可以推论出,文艺产生的原因是人们对和谐美的追求。文艺的形式和内容应该和谐:形式上应情节完整、长度适中;内容上要描述符合规律的事和人。文艺的功用是使人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注释:
  [1][2] 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3 页、第14 页。
  [3][4][5][7][8][9] [古希腊]亚里斯多德:《诗学》,罗念生译《罗念生全集》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9页、第31页、第41页、第45页、第64页、第106页。
  [6][10] 马新国主编:《西方文论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88页、第41页。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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