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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是人之为人的权利,它不是由法律赋予的。宪法权利是人权的法律化和制度化,是实现人权的基础途径。我国应采用先验式的推定方式在总纲中从两方面明示性地对宪法权利进行原则性规定,同时采用经验式的推定方式对宪法权利进行具体列举。在适应我国特定土壤的前提下,这种开放性和确定性相结合的中国宪法权利结构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公民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