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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作为六大核心价值观之一,在新加坡的品格与公民教育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参照《新课程标准》,基于对小学《好品德好公民》教科书的分析,可以发现"尊重"价值观教育具有如下特点:在编排体例上,个人、家庭、学校、社区、国家、世界六个层面综合交叉、螺旋上升;在教学内容上,"社交与情绪管理技能""与公民道德相关的技能"两大技能与核心价值观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在教学过程上,"身份""人际关系""抉择"三大概念逐级深入、依次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