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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公安交警大队现有干警47人,是一支充满活力,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队伍。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参与各项精神文明活动,热心公益事业,紧紧围绕“服务是根本,形象是生命”这一主题,以推行规范管理为突破口,以敬民、爱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将为人民服务目标化、岗位化、具体化,全队上下营造出团结奋进、严谨务实、敬业为民的良好氛围,树立了海兴县交警的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分别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三星级窗口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被共青团河北省委、河北省公安厅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被沧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共青团沧州市委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被沧州市委评为落实八到户先进基层单位,被沧州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抗击非典斗争先进集体,被沧州市形象建设推进委员会评为形象建设先进单位,被沧州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被沧州市公安局评为转风工作先进集体;评为抗击风暴潮及抗击非典先进单位;被海兴县委、县政府评为县级文明单位,被共青团海兴县委评为十大青年文明号。
一、抓班子、带队伍。重教育、强素质
群雁高飞头雁领,多年来,大队一直很重视党、团支部两套班子的建设,经常保持组织健全,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充分发挥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正人先正己。为提高班子的号召力、凝聚力,增强队伍的向心力、战斗力,大队班子成员首先向全队干警喊响了“向我看齐”的口号,坚持做到了“五个带头”。一是带头树形象。二是带头严明警纪,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带头勤业敬岗,务求实效。四是带头廉洁自律。五是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全队干警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为民服务意识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在开展深入学习“八荣八耻”活动的基础上,进行了“四比四看”活动,即比老一辈革命家坚强的革命意志,看自身理想信念是否动摇;比老一辈革命家对中国革命事业的奉献精神,看自己有无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比老一辈革命家打江山不怕流血、牺牲,看自己有无拈轻怕重现象;比济南交警争创全国一流业绩,看全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使全队干警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并开展了“假如我是一名办事群众”、“假如我是一名受害家属”、“假如我是一名违章者”的换位反思活动和“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我们在为谁管交通”“规范执法行为”专题讨论,使干警认识到了只有心中时刻装着群众,为人民群众着想,交管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建立有效规章制度。严格约束,端正警风
大队从规范管理入手,在严格执行公安局党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反复研究,修订完善了《党组织“三会”制度》、《周末全体干警学习日》、《队委会半月工作汇报碰头会》、《考勤奖惩公开制度》、《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奖惩规定》、《财务开支、车辆油料、公共财产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社会公开监督制度》、《车管业务及宣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机关办公管理制度及环境卫生规定》、《站高峰及重大活动管理制度》、《大队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干警的一言一行都有章可循。尤其为了规范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大队在汲取外地经验的前提下结合大队实际,制定了《队伍正规化管理考核制度》,有效的提高了队伍的工作效率。
三、真心实意取信于民,注重服务,树立形象
交警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关键是能否以较强的素质立足岗位,实实在在的为群众办实事,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队以公安部开展的“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为契机,深入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结合公安交警业务工作,制定启动了“四四工程”,通过开展“四四工程”,不仅规范了民警的一言一行,而且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更加密切了警志之间的鱼水关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良好的警风,实实在在的服务,使交警大队成为了一个文明的窗口,一个群众满意的单位,目前,“严管理,重服务,强素质,树形象”在海兴县公安交警大队已由口号变成了民警自觉的行为,通过日常点滴的、有形的、岗位化、具体化的实实在在的行动,真心实意服务于民,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公认。
一、抓班子、带队伍。重教育、强素质
群雁高飞头雁领,多年来,大队一直很重视党、团支部两套班子的建设,经常保持组织健全,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充分发挥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正人先正己。为提高班子的号召力、凝聚力,增强队伍的向心力、战斗力,大队班子成员首先向全队干警喊响了“向我看齐”的口号,坚持做到了“五个带头”。一是带头树形象。二是带头严明警纪,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带头勤业敬岗,务求实效。四是带头廉洁自律。五是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全队干警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为民服务意识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在开展深入学习“八荣八耻”活动的基础上,进行了“四比四看”活动,即比老一辈革命家坚强的革命意志,看自身理想信念是否动摇;比老一辈革命家对中国革命事业的奉献精神,看自己有无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比老一辈革命家打江山不怕流血、牺牲,看自己有无拈轻怕重现象;比济南交警争创全国一流业绩,看全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使全队干警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并开展了“假如我是一名办事群众”、“假如我是一名受害家属”、“假如我是一名违章者”的换位反思活动和“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我们在为谁管交通”“规范执法行为”专题讨论,使干警认识到了只有心中时刻装着群众,为人民群众着想,交管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建立有效规章制度。严格约束,端正警风
大队从规范管理入手,在严格执行公安局党委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反复研究,修订完善了《党组织“三会”制度》、《周末全体干警学习日》、《队委会半月工作汇报碰头会》、《考勤奖惩公开制度》、《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奖惩规定》、《财务开支、车辆油料、公共财产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社会公开监督制度》、《车管业务及宣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机关办公管理制度及环境卫生规定》、《站高峰及重大活动管理制度》、《大队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干警的一言一行都有章可循。尤其为了规范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大队在汲取外地经验的前提下结合大队实际,制定了《队伍正规化管理考核制度》,有效的提高了队伍的工作效率。
三、真心实意取信于民,注重服务,树立形象
交警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关键是能否以较强的素质立足岗位,实实在在的为群众办实事,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队以公安部开展的“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为契机,深入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结合公安交警业务工作,制定启动了“四四工程”,通过开展“四四工程”,不仅规范了民警的一言一行,而且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更加密切了警志之间的鱼水关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良好的警风,实实在在的服务,使交警大队成为了一个文明的窗口,一个群众满意的单位,目前,“严管理,重服务,强素质,树形象”在海兴县公安交警大队已由口号变成了民警自觉的行为,通过日常点滴的、有形的、岗位化、具体化的实实在在的行动,真心实意服务于民,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