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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在上市之前应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价以保证消费者在正常和可预见的使用条件的安全。这是企业的责任,也是各国监管部门的要求。化妆品的安全评价包括原料的评价和成品的评价两个主要部分。原料的安全评价与其他化学品评价一样,需要对所有的毒理学终点包括急性毒,慢(亚慢性)毒性,刺激性,致敏性,致突变性,致癌性等等进行评价。对成品的安全评价是在原料安全的基础上主要是对其局部耐受性包括皮肤及眼部刺激性和皮肤致敏性进行评价。对化妆品的安全性评价,传统上沿用世界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推荐的化学物质毒理学实验原则进行,这些方法基本上是动物实验。但由于动物实验的伦理问题,以及国际上对动物福利的日益关注,发展新的体外实验方法,减少、优化和替代(即3R)动物实验成为大势所趋。在技术进一步成熟的条件下,2003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关于76/768/EEC的第七次修订,即2003/15/EC指令,明确了取消动物实验的时间表。指令明确规定自2009年3月11日起禁止使用动物进行化妆品急性毒性、眼刺激和过敏试验。2013年3月全面禁止化妆品动物实验,也不允许成员国从外国进口和销售违反上述禁令的化妆品。经过过去的数十年对替代方法研究,目前已有一系列成熟的动物替代实验可以用于化妆品的安全评价。这些方法主要集中在对局部耐受性的检测。体外重组皮肤模型EpiSkin和SkinEthic通过了欧盟验证,并于2010年7月最终被OECD TG439采纳用来代替家兔Draize法来进行皮肤刺激实验,目前可用于对化妆品的原料及成品的皮肤刺激性的检测。该方法改进后还可用于对原料和成品的光毒性进行检测。对光毒性的检测,OECD已认证了体外NRU 3T3细胞方法,该方法只适用于可溶性原料的光毒性检测。对于眼刺激实验目前常用的有离体组织型的牛眼角膜浑浊度及通透性试验(BCOP),离体鸡眼试验(ICE)和鸡胚绒毛尿囊膜试验(HET-CAM)等,其中一些实验已被OECD认证并在一些化妆品公司应用。并均可用于原料及成品的刺激性检测。这些实验对不同眼刺激水平的预测,刺激作用模式以及与测试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兼容方面都有着相互互补之处。对于皮肤致敏实验,小鼠局部淋巴分析试验(LLNA)尽管一定程度上符合3R原则,并在2010年正式承认其作为替代方法可以替代豚鼠试验,但是该实验由于仍然需要动物而不能用于化妆品致敏性检测。目前OECD还没有发布认证的体外的致敏方法。根据皮肤致敏的机制而设计的一些离体试验,包括直接肽反应试验(DPRA),KeratinoSens分析实验,人体细胞株激活试验(h-CLAT)以及骨髓LU937皮肤致敏试验(MUSST)等。可组合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鉴别出皮肤致敏性。需要指出的是体外实验替代方法与动物实验一样只是预测受试无对人体使用的安全,产品的最终安全还需通过临床实验,乃至上市后的不良反应监测来进一步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