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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已发展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采购工作的制度化、市场化以及规模化已经初步建立,在发展历程中,国家相继颁布了《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两部在政府采购领域具有统领性的法律,《政府采购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进去全面发展阶段,而于2015年颁布施行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则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法向着更深入的阶段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学术界和政府采购工作者在理论和实践中对政府采购制度不断进行完善,取得了较为可喜的成绩,但是同样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在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中存在比较大的不足。本文从政府采购的相关概念入手,基于现行理论,以S市X区为样本归纳总结出政府采购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政府采购成功的经验和方法,尝试从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的法律体系、管理体系、监督方式、专业人才培养四个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对策,以促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