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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在体育科研中,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综合评价很普遍,最典型的用法是:对所有评价指标(一般取标准化的评价指标)作主成分分析,根据方差贡献率大小提取前若干个主成分,各主成分方差分别为,以每个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权重系数,得到综合评价函数。有学者称之为主成分综合评价法,该方法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而且也很隐蔽。截止目前,在统计学领域对该问题有很多讨论,但观点不一致,主要原因是没有找到问题的症结,学者们分析的重点基本上集中在主成分分析方法上,很少结合综合评价的具体需要和要求,殊不知,主成分分析毕竟是方法,而综合评价才是目的,综合评价的需要是衡量所采用的方法是否合理的标准。研究方法:从综合评价和主成分分析的原理入手,指出综合评价需要做什么,有什么要求,而主成分分析能提供什么,通过对比,分析体育综合评价中运用主成分综合评价法存在的误区。研究结果:1,综合评价的任务和要求。综合评价的任务是度量客体多种价值属性的综合价值,运用加权平均综合评价模型,首先需要明确客体的价值属性,针对价值属性赋权,其次是选择价值属性的测量指标,即评价指标,对评价指标作分值化处理得到客体各种价值属性的价值量,最后得到综合评价值。加权平均综合评价模型的构成要素是价值属性及其权重系数。2,主成分分析的目的和方法特点。主成分分析的目的是以少数几个主成分解释变量组的总方差。主成分本质上是变量的线性组合,这就给主成分所描述的内容带来不确定性,不同的线性组合描述的内容可能大不相同。主成分分析压缩变量所依据的准则是保护原变量的总方差信息,在主成分的生成和取舍过程中都体现着对方差信息的保护,但不考虑各个主成分描述了什么。3,体育科研中运用主成分综合评价法存在的几个误区。第一个误区,将评价指标的主成分视为综合价值属性。主成分综合评价法,以主成分的加权之和为综合评价函数,就意味着将少数几个主成分视为价值属性或价值属性的估计量,这是主成分分析用于体育综合评价的一个误区。对评价指标作主成分分析得到的少数几个主成分,可能较好地综合了评价指标的方差信息,但很有可能遗漏了价值属性。主成分分析只关注方差较大的线性组合,将其提取出来作为主成分,不关心提取的主成分描述了什么,不负责解释主成分,更不在意保留的主成分是不是价值属性。仅凭方差较大的线性组合而提取的主成分,可能根本就不是价值属性。在实际综合评价活动中,一般都是针对样本而进行主成分分析的,得到的主成分实质上是样本主成分,样本主成分所描述的属性有时候对抽样误差非常敏感,很小的抽样误差可能会导致样本主成分与总体主成分所描述的属性大相径庭,所以,样本主成分所描述的属性是否可信?值得怀疑。第二个误区,以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度量重要程度。综合评价中赋权对象应该是价值属性,可是主成分综合评价以提取的主成分为价值属性,从而对主成分赋权,而提取的主成分未必是价值属性,而且有时候主成分描述了什么,很难解释。在赋权对象是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对其赋权,应该说是盲目的。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反映主成分方差的相对大小,不代表重要程度,以方差贡献率为权重系数没有依据。区分度不是综合评价的价值追求,区分度大小不能作为确定价值属性及其权重系数的依据。第三个误区,将主成分的加权之和当作综合评价函数。主成分综合评价法以提取的少数主成分的加权和为综合评价函数,而主成分所描述的属性未必是价值属性,以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权重系数没有依据,由此得到的综合评价函数难以体现评价目的,所以由主成分分析法得到的"少数主成分的加权和",不能作为综合评价函数使用。研究结论:体育综合评价中运用主成分综合评价法,将评价指标的主成分视为价值属性是盲目的,以主成分方差为权重系数没有依据,用主成分的加权之和作为综合评价函数难以体现综合评价的目的,甚至会产生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