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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执行力这一概念于2006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政府原有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已经不适用于当今社会服务人民的需求,因此,我国各级机关在不断谋求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但实际中由于政府对传统执行方式的路径依赖、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执行主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导致政府执行力水平较低。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与传统政务相结合,为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提出了一条新的思路,即将政府各部门执行资源进行整合,建设政府信息化执行平台,简化政府执行环节,为公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多元的政务服务。因此,本文以宝鸡市居民及当地政府公务人员为研究对象,了解和分析“互联网+”背景下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影响地方政府执行力不足的原因,提出地方政府执行力的改进路径,对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在总结国内外学者对地方政府执行力研究的基础上,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在委托代理理论和政策执行理论的基础上,借鉴霍恩—米特模型,构建地方政府执行力测评模型。通过对宝鸡市居民及政府公务人员的调研数据分析,了解“互联网+”背景下地方政府执行力现状及问题,从执行主体、执行方式、执行资源和执行环境四个维度探讨造成地方政府执行力不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政府执行力提升的对策建议。
通过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互联网+”背景下政府执行力水平一般。其中执行主体综合素质不高、执行方式单一、执行部门协调交流不畅、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信息化及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都是造成地方政府执行力不足的重要因素。因此,本文从提升执行主体综合素质,营造法制化执行环境,拓展多元化“互联网+”执行方式,增加执行资源的供给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在总结国内外学者对地方政府执行力研究的基础上,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在委托代理理论和政策执行理论的基础上,借鉴霍恩—米特模型,构建地方政府执行力测评模型。通过对宝鸡市居民及政府公务人员的调研数据分析,了解“互联网+”背景下地方政府执行力现状及问题,从执行主体、执行方式、执行资源和执行环境四个维度探讨造成地方政府执行力不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政府执行力提升的对策建议。
通过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互联网+”背景下政府执行力水平一般。其中执行主体综合素质不高、执行方式单一、执行部门协调交流不畅、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信息化及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都是造成地方政府执行力不足的重要因素。因此,本文从提升执行主体综合素质,营造法制化执行环境,拓展多元化“互联网+”执行方式,增加执行资源的供给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