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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的审计信息呈现出公共物品性质,这就意味着,审计信息的使用者往往无需付费,这样的特质使得审计的供需之间普遍且长期的存在一定矛盾,也因此,有效审计需求不足的情况无可避免的存在于审计市场。而有效审计需求不足,意味着需求方对于审计质量的态度存在不在意,甚至是追求低质量审计的情况,从而也导致了低质量审计服务。而低质量审计的存在又使得审计惩戒的出现成为必然,审计市场这样的特征要求必然要通过一定强制手段进行管理和规范。无论是企业的舞弊造假,还是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自身能力不足及其独立性缺失,又或是整体审计监管存在问题,这些都最终导致了审计惩戒案件的发生。审计惩戒实际上是为了能够改善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有效需求而存在的,那么对于这种关系的研究和讨论一方面可以更加清晰的认知低质量审计对于审计惩戒发生的必然性作用力,更多的在于可以了解审计惩戒措施是否存在缺陷,从而不断完善审计惩戒制度。本文从近期多次受到监管层处罚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入手,将一系列事件进行梳理,对多次事件中存在的共性影响因素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处罚原因、处罚所涉及的报表项目及影响、处罚所涉及的企业状况及违规原因、处罚递延时间及处罚类型进行分析。首先从以上因素出发分析瑞华所受到审计惩戒的影响因素,可以发现,瑞华所服务的对象中存在多家企业对低质量的审计服务有所需求;瑞华所由于或主动或被动的原因存在对低质量审计需求迎合的状况;而瑞华被处罚的时点往往存在延迟以及处罚力度相对不足也是瑞华多次出现低质量审计服务的因素之一。其次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瑞华受罚事件最终造成了怎样的结果呢?一方面,瑞华确实损失了相当的客户数量,并且也做出相应的整改,但其实其收入以及排名情况都并未受到影响,相反还有所上升;另一方面,企业在面对瑞华受罚这个情况,确实出现了事务所更换的现象,但瑞华官方公布的服务公司数量反倒是有所增加。这些都说明了审计惩戒的确对瑞华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接下来,本文还展开了对瑞华所案例中发现结论的延伸讨论,一方面论证了瑞华受罚的情况存在普遍代表意义,另一方面也补充了在瑞华案件中没有出现的问题。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得出审计需求异化确实导致了审计惩戒发生,而从另一个方向来说,审计惩戒对于减少异化的审计需求有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我国审计惩戒的诉讼概率极低,行政处罚力度不足,而且在事务所排名评价方面也有一定缺陷使得惩戒的后续影响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监管方面和事务所自身提出一些相关建议,以求对于改善审计惩戒措施提供借鉴,使之更加行之有效,也使我国审计市场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