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是现代商业经营的主要主体,公司制度对公司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的资本制度当然也不例外。随着我国2005年新公司法中所体现的法定资本制度的松动和资产为信理论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晓和接受,人们对资本维持原则的存续会造成公司资产的闲置、降低资本利用的效率以及其无法昭示公司的信用,不能真正地起到保障公司债权人权利的作用的质疑越来越严重,所以很多人坚持资本维持原则不应当存续。笔者却认为我国的公司法仍然有资本维持原则的精神体现在里面,而且资本维持原则的作用也并没有因为资产为信理论的崛起而消失,所以笔者坚持资本维持原则仍有其存在的必要。人们对资本维持原则质疑的根源在于他们没有厘清资本维持原则真正的作用。本文分析了资本维持原则的现状、澄清了资本维持原则的作用,由此确认了资本维持原则存在的必要,进而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资本维持原则的相关法律规定和配套措施的建议以期更好地发挥资本维持原则的现实作用。本文的主体部分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概述了资本维持原则的内涵及其在法定资本制度中的地位,以期对资本维持原则有最基本的理解,同时也为下文的论述奠定了基础。第二部分,一方面分析了资本维持原则的处境及目前人们对资本维持原则的各种质疑,这些质疑的方面包含资本维持原则自身的界定问题和其存续环境的变化。同时笔者对上述的质疑进行了有效的回应,并在对这些质疑进行有力回应的同时也提及了资本维持原则的真正作用,资本的作用当不同于资产。第三部分,首先就资本维持原则在我国2005年新公司法中的体现进行了概述。这些概述主要分为两个阶段来解读,即公司资本投入公司时(公司设立时)和公司资本已经投入公司后(公司成立后),其内容包括了新旧公司的一些对比规定以及评述。接着就前文提到的法律实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法律实践的建议。第四部分,依据上文提到的资本维持原则的现状和法律实践及其相关的分析和评述,笔者就更好的发挥资本维持原则的作用提出了设置配套措施和厘清资本维持原则作用的建议,以期为资本维持原则的存续觅得一条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