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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皇帝诸子为王及宗室成员全部分封并终身供养的藩封制度是终明一朝的重要政治制度,也是朱元璋开国立政的基本国策。本文通过分析研究明朝初期第一批分封十王中鲁王一系的若干问题,来达到对这一个案在某些方面较深入的认识。本文分为以下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序言,首先说明了本文选题的源起及其意义,概要叙述了明代藩封制度的基本情况,进而分析了鲁王一系的基本情况及后人对其研究现状,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及范围,并就本题目研究过程中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及参考资料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第二部分,主要是对明代始封鲁荒王朱檀的研究。朱檀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亲王,他出生后不久就被封为亲王,但之国后仅四年就死去,属青年早逝。在亲王多治兵备边的洪武年间,史籍中却没有关于他整兵出征的记载;朱檀是第一个薨逝于封地的亲王,而他的后代却将鲁王这一爵号延续为明代存在时间最长的亲王级爵号;朱檀死时年仅二十岁且仅生有一子,而他的后代却先后出现了“郡王七十位,将军三百八十七位,中尉三百七十六位”,还有数量众多的郡县主君、宗女及庶人等。朱檀还留给后人不少关于他的谜案。在本章中,本文将对朱檀排行异说进行辨析;对朱檀“二汤妃”问题进行梳理,发掘出早已被人们与史书所遗忘的另一位汤妃;对朱檀墓无圹志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朱檀墓无圹志出土与朱棣“靖难之变”之间的关系;对朱檀墓名称进行辨析,指出称其墓为“陵”的不合理之处。第三部分,主要是对明代第二代鲁王朱肇烽的研究。朱肇烽是朱檀之庶子,幼年丧父,由诸母抚养长大,后袭封鲁王。他在鲁王一系的发展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正是在他担任鲁王的几十年里,鲁王一系实现了爵位的继续传承、人口的扩大再生产及鲁王府在政治动乱时期的相对稳定。《明史·诸王传》(后简称《诸王传》)及《明史·诸王世表二》(后简称《世表二》)对朱肇煇生母及其六个儿子的身份、排行记载多有讹误及模糊之处,对于鲁藩宗室行辈用字及朱肇烽受封鲁世子的时间,后人多有歧议。在本章中,本文首先厘清鲁藩宗室辈份用字,再对朱肇煇生母及其六子的身份排序问题、朱肇烽受封鲁世子的时间做初步的探讨。第四部分主要是对《世表二》鲁王部分的考证。由于种种原因,该《表》存在着较多的错误及疏漏。如鲁恭王朱颐坦,该表没有记载其身份的嫡庶。皇室成员出身的嫡庶对其个人应享有的政治经济权利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明朝尤其如此。今据《明实录》中的有关记载,对其予以补充,指出朱颐坦为鲁端王朱观之“庶一子”。再以朱颐坦为例,《世表二》记其袭封鲁王的时间为“嘉靖三十年”,今据《明实录》及其他《世表》中的有关记载,指出其袭封鲁王的时间应为“嘉靖二十八年”。明宗室成员名字用字须以五行作偏旁,且以火、土、金、水、木为序,然《世表二》记末代阳信王的名字为“弘福”,明显是错误的。今据朱元璋所定宗室成员命名原则及《明实录》、有关墓志中的记载,认为末代阳信王的名字应为“弘福”,等等。第五部分主要讨论了明鲁王府在其存在的二百多年的时间里,对其所在封地兖州府若干方面的影响。大体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是鲁王府的设置对兖州行政区划的影响。其次,讨论了鲁藩宗室成员对当地社会法律秩序自相矛盾的两方面的影响,揭示出作为既得利益阶层,鲁王府在社会秩序相对稳定时,它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而在社会动乱时期,它又是社会秩序的积极维护者。第三,鲁藩众多宗室成员的供养及其对物质财富的追逐对地方社会的巨大负面影响。第四,探讨了少数鲁藩宗室成员对当地文化发展方面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