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网络聊天到网上购物再到现在的“互联网+”带给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一系列原本只能线下完成的活动如今都能在网上实现,可以说网络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然而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犹如双刃剑之两刃,有便利生活的一面,就必然有妨害社会的一面。不利的一面就是犯罪也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形态,网络诽谤就是一例明证。日益发展的自媒体技术和多元化的表达渠道使得网络诽谤的行为人在诽谤时更加猖獗。近年来网络诽谤犯罪频发,如何对网络诽谤行为进行有效打击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将从网络诽谤行为的概念和特点入手,对国内网络诽谤的发展现状和规制现状作出梳理,从而发现网络诽谤行为规制中的突出问题,最后提出相对应的的规制对策。本文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为网络诽谤行为的概念和特点。网络诽谤是指通过互联网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网络诽谤行为的实质是诽谤罪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异化表现形式,除了具有和诽谤罪共性特点之外,还具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如传播快,范围广,主体复杂多元、成本低、危害难以消除、被害人救济困难等。第二章为网络诽谤行为的发展及规制现状。首先对国内网络诽谤的发展现状进行说明,其次对国内规制网络诽谤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我国网络诽谤行为的规制体系较为零散,散见于各个位阶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中,未形成统一的体系,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中均有关于网络诽谤行为规制的具体条文。在刑事法律规制方面,主要规定于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中,各规定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客观方面、取证规定等不同角度对网络诽谤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网络诽谤行为规制中的新问题,如刑法关于行为方式规定过于笼统、情节标准可操作性差、被害人取证困难的问题。但仍然能从中发现一些难题未能妥善解决,如司法解释中的条文理解不准确、数量标准不合理、公诉自诉的衔接机制等问题。第三章为网络诽谤行为规制中的突出问题。该部分对网络诽谤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从法条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规定的责任不明确、诽谤罪中单位犯罪的缺失导致规制不力、“情节严重”中数量标准的不合理和公诉自诉的两难抉择这几个问题展开进行论述,剖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以期能为后期解决该问题找准“病因”。第四章为规制网络诽谤行为的若干对策。该部分分别对应第三章中提出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妥善解决该问题的建议。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增设单位犯罪、优化“情节严重”中的数量标准,合理理解“告诉才处理”的含义,通过针对性的规制对策解决网络诽谤规制过程中出现的难题,以遏制高发的网络诽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