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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发展运动是一场发端于20世纪50年代由美国引领的浩大理论与实践活动,其在经历了70年代的失败之后并没有因此而销声匿迹,而是在90年代出现复兴的迹象,至今仍有很多学者在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有学者称之为“新法律与发展运动”或“法律与发展运动的新发展”。1然而在中国,无论是政府还是法学界对法律与发展运动的研究和关注可以说都是非常少的,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法律制度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也使得有些人开始怀疑法律与发展理论的正确性及对中国的价值。本文旨在在梳理法律与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其对中国的启示意义。文章从四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首先介绍旧法律与发展运动的发展过程、理论基础,以及对法律与发展运动的反思,其中重点分析了旧法律与发展运动失败的原因。第二部分介绍了新法律与发展运动兴起的背景及理论基础及其面临的挑战。第三部分则分析了新形势下法律与发展运动的理论转向。文章第四部分重点介绍了中国的发展与发展的问题,包括法律与发展理论在中国的研究现状、被忽视的原因等,着重分析了法律与发展理论与实践对中国发展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