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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作为金融业三驾马车之一,对整个社会经济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保持了30%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4年全国保费总收入达到4318.1亿元,增长11.3%。截至2004年底,全国保险公司资产总额已突破1万亿元大关,达到11853亿元。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目前的保险市场还是一个很不成熟的市场,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面临很多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在其面临的众多风险中,最可怕的就是偿付能力不足。到了该向保户给付的时候,公司没有支付能力来履行保险合同,无力承担自己本应承担的给付任务。这既影响了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又严重损害了公司的经营能力,甚至导致公司面临破产、倒闭的灭顶之灾,从而危及金融业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危机已经成为中国未来金融稳定的一大威胁。因此,研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及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理论入手,阐述了偿付能力及其监管的含义、内容以及监管的必要性,并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对我国目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现状的分析,指出其不足并提出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思路、方法和建议。
本文从结构上分为四章:第一章导论部分为论文的选题背景、文献综述及研究内容;第二章则简单介绍了保险偿付能力及监管的含义、内容以及影响偿付能力的因素,并从经济学角度解释了偿付能力监管的必要性及监管的目标;第三章以保险业发达的美国为例,介绍了其偿付能力监管中事前、事中、事后的几种工具并列出值得我们借鉴的几个方面;第四章重点分析我国偿付能力及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就完善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