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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不是一种负担,而是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进而形成企业和社会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虽然在中国倡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已有多年之久,但当前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仍旧频频出现。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目的在于明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建设的内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形成建设性指导。目前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大多停留在企业单个层面,单方面的规定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仅仅要求企业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不足以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本文主要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分析了现有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以共生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并参照走在前列的企业共生系统社会责任建设的实践做法,最后构建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体系。以中国深圳和南京等六个城市为企业社会责任系统评价对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数据收集,并运用熵权-TOPSIS模型对回收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深圳南京东部城市相较于其他评价系统,在企业社会责任系统综合评价上处于领先地位;不同评价系统中的企业、政府等五个部分在系统中发挥的社会责任作用不尽相同,中国各地的企业社会责任系统有待更大的进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