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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习俗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民俗事象,不同的民族对婚俗的认识与选择不同,所以在婚姻习俗的仪式和形式上都有所不同。回族的婚姻习俗保留了伊斯兰教的基本特征,同时又吸收了中国汉文化的传统习俗的影响,形成了地域性的差异。一直以来,学界对婚姻习俗的研究都是从婚姻的仪式和事象的描述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但是忽略了女性主体性研究和多样性表现的研究。笔者选择自己的家乡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为调查地,把婚姻中的女性作为研究对象,在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并进行了充分的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引入女性主义的性别分析视角,重新审视了民族地区的婚姻习俗,挖掘历史上被漠视了的女性民俗及她们在婚姻中的活动和经验,以进一步对婚姻习俗的研究进行补充。本论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绪论,写了选题的背景及意义,分析了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并且对相关理论和概念做了详细的界定。第二章论述了张家川回族婚姻形成的自然文化和人文环境的背景,为论文下面的论述做了铺垫。第三章是本论文的核心部分,讲述了张家川回族的传统婚姻事象并作了细致的分析,并且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对婚姻习俗中的女性民俗的传承和文化内涵进行了详细的剖析,提出了民俗控制在女性婚姻中所发挥的功能,同时也分析了民俗造就了张家川民族地区婚姻稳定性。第四章里讲述了张家川婚姻习俗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同时也发生着变化,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但是在整个民俗系统的变迁过程中,变化的仅是民俗的外表及事象,始终不变的是人们的生存需求。同时,作为一种群体性的文化存在,人类的这种生存需求与心理的满足向来是特定的“俗制”规约下才得以完成。所以,我们说,在变化的民俗事象的背后,始终不变的是可以满足人类文化的生存需求与心理需求的“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