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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色空间对于城市的生态安全保障、游憩服务供给、人居环境质量的提升具有关键意义。城市绿色空间的数量、面积、形态、结构等特征的形成与演变过程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由所有制制度和使用制度构成的土地制度对于城市绿色空间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文采用多源数据和相关案例,对土地制度与城市绿色空间特征的形成与演变展开研究,揭示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阐明了作用机制。研究主要分为三部分:首先,本文以国内外36个城市为研究样本,应用量化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法,对土地所有制制度和城市绿色空间特征的形成之间的关系展开了研究,并引入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解释。结论认为,土地所有制制度对城市绿色空间数量面积和形态结构特征的形成产生了一定影响:土地所有制制度作为基本经济制度,其所有权的产权强度和产权密度特征决定了土地的初始产权配置状况,进而影响到城市绿色空间建设过程中空间产权交易的交易费用,最终造成了在不同土地所有制制度影响下,城市绿色空间在数量面积和形态结构等方面呈现出了差异,也造成了在同一城市中,城市绿色空间特征呈圈层化分布。然后,本文以国内5个城市为重点研究样本,34个城市为一般研究样本,应用量化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法,对新中国成立后土地使用制度变迁和城市绿色空间演变之间的关系展开了研究。结论认为,土地使用制度对城市绿色空间的空间特征和建设特点的演变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以土地使用制度为核心的财政体制改革和城市发展方向选择,影响了地方政府的城市建设模式,进而在空间特征和建设特点两方面对城市绿色空间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空间特征方面,形态结构由单体上的形态碎化到形态规整,由整体上的空间结构残缺到空间结构完整;数量面积上由长期低速增长逐步转为高速增长;向公众开放的公园绿地比例稳步上升;与城市扩张的耦合度逐步增强。在建设特点方面,规划建设的逻辑由更多地考虑为工业发展进行配套,逐步趋向更多地考虑城市的整体经营;建设资金的来源由统一财政划拨趋向于以土地金融为主的多元结合;规划建设的主导权由单一主体外表下的多元政企主体,经无序多元主体,最终到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有序多元主体;承载土地的供应方式由全部征地划拨使用的国有土地,趋向征收后的国有土地和以租代征的集体土地混合。造成这些演变的关键在于,土地使用制度是否能够使土地的财产价值得到充分实现,以及是否能够使地方政府捕获实现的土地财产价值,并作为城市绿色空间建设的核心力量,主导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建设行为的实施。最后,本文以成都为研究样本,引入了债券金融领域的理论,研究了土地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新型投融资体制建立的背景下,城市绿色空间的建设路径演变、发展趋势预判、以及建设策略构想。结论认为,城市绿色空间自身在新背景的影响下呈现出以下五个发展趋势:更加注重城市绿色空间的生态价值,绿地引领作用加大;更加注重城市绿色空间的形态耦合,城园相融程度加深;更加注重城市绿色空间的业态混合,服务功能优质多元;更加注重城市绿色空间的活力营造,游憩体验大幅提升;更加注重近郊生态区与城市中绿色空间的差异化发展,资金使用效率稳步提高。作为应对,提出“应着力构建形态上城绿相融、功能上活力多元,以城市绿色空间为核心的城绿融合发展片区,以城市绿色空间引领片区共同发展”的建设策略构想,并应做到:适当布局结构性城市绿色空间,高水平保护生态本底,在改善区域人居环境的同时充分提升土地价值;合理划定生态价值补偿区,精细化延伸城绿界面,在促进城绿融合发展的同时充分释放土地价值;积极转变规划设计理念,精准性配置混合业态,在提供多元游憩服务的同时提升城市绿色空间的品质;提前策划城市事件及活动,前瞻性营造绿地活力,在大幅提升游憩体验的同时塑造城市品牌形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差异化发展近郊生态区,在满足不同休闲游憩需求的同时响应乡村振兴战略。此外还需深入开展点状供地政策、绿线相关法规和生态金融创新方面的研究。综上所述,本研究认为:土地制度,包括土地所有制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深刻地影响了城市绿色空间数量、面积、形态、结构等特征的形成和演变过程。其中,土地所有制制度是基本经济制度,作为关键要素决定了城市绿色空间建设过程中的初始产权配置和空间产权交易的交易费用,产生的结构性影响造成了城市绿色空间呈现出一系列特征。而土地使用制度则是土地所有制制度的具体体现,其制度变迁则作为基本推动力,对城市绿色空间的演变起到了驱动或反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