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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人性就是人文与社会科学的主流话题之一。民事诉讼程序作为人文与社会科学中的分支,也应该需要人性话题的探讨。如果再将此问题具体到民事诉讼领域内,考虑到民事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基本理论的基础性地位,以及民事诉讼行为理论在动态诉讼考察的核心功能,那么人性视角下之民事诉讼程序考察就会显得十分的必要。然而,从现有的诉讼法文献来看,这一对民事诉讼研究不可或缺的分析视角却为我国诉讼法学者所忽视。因此,本文正是针对此种缺陷,立足于人性视角,从人性假设观、人性实体观、人性价值观对民事诉讼程序作一基础性分析,以此弥补我国民事诉讼基础理论中所存在的理论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