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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制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与议会内阁制相对称,指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和国会,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的制度。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在宪法中都规定了总统的职权。美国是最早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它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并互相制衡的制度。与议会内阁制相比较,总统制的特点是以总统为行政首脑,行政机关从属于总统而非议会。在总统制下,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总统只向人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有些国家虽然也设总统,但总统只是国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脑,内阁由议会产生,只对议会负责。这种情况不属总统制。韩国宪法规定的三权分立原则和总统中心制,基本上是仿照美国的模式,但与美国又有所不同,美国是设副总统,不设国务总理,副总统协助总统工作,韩国是设国务总理,不设副总统,国务总理协助总统工作,组成以总统为首的国务会议来审议属于政府权限范围内的重要政策。由此可见,韩国的总统制与法国的总统制相似。韩国总统制与其他国家的总统制相比有其独特之处,这可能与韩国宪法修改的历史以及国家的经济发展等因素有关。因此,本人从韩国宪法修改的历史沿革着手研究韩国的总统制。本人从不同的视觉角度出发对韩国总统制进行深入研究。本人先从历史学角度出发对韩国总统制的历史沿革进行研究。并进一步阐述韩国总统制的必要性。其次,从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角度对韩国总统制的现状进行分析,进而以比较法学的角度从对美国和韩国的比较中理出韩国总统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在以宪法学的角度借鉴韩国各界学者的主张,总结出韩国总统制的发展趋势的几点设想。本人希望通过本文不仅对韩国宪法制度及其历史发展作出较系统的总结,以便于往后在研究韩国宪法时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