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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美国新自然法学派领军人物德沃金首次以概念形式明确提出了“正确答案论题”——法律能否为纠纷提供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该论题旋即成为法学领域内外普遍关注的热点并进一步引发了诸多争议。是否存在一个正确答案?有多种意见:肯定说、否定说与折中说,但总的来看,反对的声音要远远大于赞成的声音。因此,无论从理论还是方法上,“正确答案论题”之肯定说或许将要承担更大的证成责任。本文通过对“正确答案论题”的分析和梳理,提出了法律推理的“语境解释模型”,试图为“正确答案论题”的肯定说提供哲学与方法论意义上的辩护。有关“正确答案论题”的讨论主要是围绕司法实践展开的,本文截取了作为司法实践过程重要一环的“法律推理”作为“正确答案论题”的考察背景。通过对法律推理过程的分析,批判了传统上有关法律推理过程的认知理论,进而提出了一种真实体现司法实践过程的理论——“语境解释理论”。“语境解释理论”把法律推理过程理解为一种基于语境对法律现象作出的一种特殊解释。任何一个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都有其特殊性,该特殊性由“事件”或“行为”背后的语境之特殊性所赋予,而正是这种特殊性决定了“行为”与“事件”之意义的唯一性,即,一个特殊的现象对应一个特殊的意义。法律事实是语境中的法律事实,语境是社会化的、杂多的和特殊的,而这种具体的特殊语境又赋予了法律事实以特别的涵义,亦即一个法律事实对应一个特别的法律解释。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待法律推理的话,是有一个正确答案的。基于以上思路,文章主体由五部分构成:第一章“导言”,主要介绍了“正确答案论题”的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思路、结构以及创新。第二章“法律推理与正确答案论题”,分别对“法律推理”与“正确答案”两个核心概念做了历史性考察,还原了做为司法实践重要环节的法律推理的真实面貌,提出了一个新的有关“法律推理”的概念;厘清了“正确答案论题”、“法的确定性”与“法律推理”三个核心概念间的关系。接着又对探求“正确答案”的传统进路进行了比较分析。第三章“影响正确答案的因素分析”,分析并确定了影响“正确答案”得出的三个主要影响因子:语言层面的模糊性难题、法的客观性难题以及法律推理中的逻辑疑难。对“正确答案论题”的质疑也主要都是从这三个方面提出的。第四章“反思与构建:正确答案之可能性——语境解释”,针对上一章所提出的“疑难”,进一步研究该“疑难”是否是影响“正确答案”得出的真正原因。通过分析发现,“语言的模糊性”、“非客观性”以及“逻辑”因素并非必然导致法的“不确定性”、继而造成“正确答案”的难以得出。所有这些疑难在语境因素的参与下都可得到消解。第五章“对正确答案的证成——语境解释模型”。本章作为研究的结论,主要完成两个工作:其一,从哲学上阐述法律推理过程可以获得一个正确答案之可能性;其二,在方法论上提出一个“语境解释模型”来实现正确答案的证成,并以疑难案件为例对该模型的解释效果进行了检验。根据以上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正确答案论题”符合当代的法治伦理价值,是值得追求的;通过哲学或方法论上的创新,该目标是具有现实可能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