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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社会发展迅速,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与之相伴的高校招生公平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目前中国高等教育资源还比较短缺,短期内很难达到普及,只能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拔人才,择优录取。公民的受高等教育权就转变为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入高校的权利,但是这一条件应当对所有考生都平等适用,必须是公平、公开、公正和统一的,如果有差别对待,则必须有正当和合理的理由。当前,在高考招生过程中,平等受教育权的问题总是被各媒体屡次提及,每年的两会也会有人大代表提议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重点高校分布在全国各地,但由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它们在各省的高考招生名额分配中产生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各省区名额分配不均衡;大学招生本地化;以及由前两项造成的高考移民现象。重点高校作为国家公共资源,理应服务于全国的考生,而不是某一个省份或者某几个省份,现实中重点大学的地区名额分配却是如此的不合理,这自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现行的关于高考招生、录取方面的法律、法规大部分具有原则性、概括性、临时性、地域性的特点,可操作性不强,在高等教育的改革实践中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在招生、录取方面体现的更为明显,缺乏统一的关于高校招生的法律规定,各省区只得制定各自不同的招生标准,在这种各自为政的情况下,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高等教育平等简直是天方夜谭。因此笔者选择从受教育权保护方面来研究高考招生名额分配制度,分析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瑕疵,并试图从法律和政策方面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更好地保护高等教育的平等权。本文正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高校招生名额分配制度的阐释,包括高校招生名额分配制度的内涵、历史沿革、存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第二部分是平等受教育权的基本内涵,包括平等权、平等受教育权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第三部分讲述了现行高校招生名额分配制度侵犯了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第四部分针对当前高校招生名额分配制度的问题给出了一些法律和政策上的建议。当然,由于知识储备、材料收集以及自身社会阅历贫乏等多方面的原因,对我国高校招生名额分配制度的研究和思考还比较浅显,需要以后更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