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的反抗性与反抗的权利——以人权反抗性为视角探索中国人权救济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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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是关于人本尊严的权利,现今其已成为了判断政权合法性和社会制度合理性的首要依据。从古自今,人类的思想家不断探索它的内涵和实现途径,而民众也在不断的反抗不公现实的抗争中救济着人权。人权学理和政治实践都在论证着同样的主题,即没有基于人权的反抗斗争,人权得到保障就难以实现。   本文围绕人权的实现不能脱离基于保障人权的反抗行动、人权的头号公敌为腐败公权力、人权的反抗不等于无政府主义更不应该被定为犯罪等这三个主题,通过分析中西政治思想在应然层面上对人权反抗行动合法性的证明和阐述人权反抗历史事件在实然层面上对人权实现的促进作用,论证了民众基于保障人权而反抗不公不义之公权力实为人权的救济手段,失去这样的救济手段人权就不是人人皆应享有且神圣不可侵犯的人道权利。此外,本文还对人权的反抗行动做了分类,把暴力革命作为人权反抗行动的终极形式,而把公众在政治制度中通过行使公民权来反抗不公作为是人权反抗行动的常态化形式。最后,结合中国现实政治环境,通过分析保证言论自由、建立人权非政府组织、加强大陆人权教育和构建人权宪法救济体系等制度建设的人权价值、体制障碍和突破口,本文构想了中国人权反抗制度化建设的路径和展望了人权反抗制度化对我国民主建设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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