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保护,教育为本。环境教育作为一项可持续性的环境治理工具,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起着重要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我国目前在环境教育领域的国家立法还是空白,只是在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中有零星的规定,环境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缺乏必要的法制保障。经过40余年的环境教育实践,我国环境教育立法已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宁夏、天津等地已率先出台了环境教育地方立法,厦门、重庆等地也已启动立法程序,环境教育立法已是大势所趋。本课题旨在丰富环境教育理论研究成果,解决陕西省环境教育的现存问题,推动《陕西省环境教育条例》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