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群租”是这几年伴随一种社会现象产生而产生的一个新名词,指将一套(即一个单元)住房分别租给互不相识的多人、或多户家庭,或多个群体居住。有的将一套1室以上的住房按自然间分别出租;有的将住房分隔成若干个小房间后再分别出租;有的在一套住房里直接住进好几十个陌生人,成为实质意义上的集体宿舍或家庭旅馆。究其实质,则是社会发展和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现象,有其必然性和特殊性,是社会经济各种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由于这种社会现象的迅速蔓延,直接影响社区居民正常生活、利用群租犯罪活动猖獗等等,已成为政府及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如何协调因群租所反映出来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突出矛盾,这是政府及各级部门所要重视并正在思考和破解的难题。去年八月,上海市土地房屋资源管理局出台了《关于抓紧完善业主公约,增补规范租赁行为相关条款的通知》(沪房地资交[2007]500号),对“群租”的现象予以禁止,随即,上海市政府对“群租房”出重拳进行整治,引起了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普遍反响。作者认为,政府的公共政策应该是公正的政策。公正性、公平性、公开性是公共政策的基准性价值,是体现政策公共特性的基本维度。公共政策通过提取、分配、管制、象征等基本功能,实现自由、安全、秩序和繁荣,最终维系公共利益。“群租”是中国特有的现象,群租者大部分为低收入人群。只有从改革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制度等方面入手,建立以“公平优先和维护社会秩序”目标,包括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等在内的公共政策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整治“群租”现象,维护公共的利益,这就是本文写作的动机。本文分四大部分进行具体论述。首先阐述了整治城市“群租房”公共政策的相关理论依据;然后阐述了我国“群租”问题的现状、原因和危害,以及整治政策的实施效应和社会反响;第三部分对我国“群租”现象的深层次原因——现有住房保障制度的缺陷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加强和完善整治“群租房”的公共政策体系的目标和手段。本文创新之处是,第一、阐述了针对大城市中越来越严重的“群租”现象的成因、危害,我国目前整治“群租”政策的实施情况、社会反响,根据公共政策的基本原理,尤其是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公平原则出发,对如何解决整治“群租房”中所出现的种种复杂的社会矛盾,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必须走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政策方面的误区,加快住房保障体制改革,同时加强对社会治安的管理,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群租现象。第二、本文应用新兴学科经济政策学原理,认为整治“群租”的公共政策体系需要实现“公平优先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二元目标,按照丁伯根“工具数必须等于或大于目标数”法则,建立多种政策工具体系,才可能从根本上实现整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