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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政府部门推广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该文件中详细确定了中央企业每年的经营业务成果主要包含基本指标和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国资委令第30号的颁布与推行,向整个市场传递了一种观念理念,过去的将会计利润为唯一追求目标的绩效考核方法,已经不能够满足如今市场的需要。传统绩效评估的方法,一方面,在考核企业的绩效时,将债权资本成本纳入考虑的范围,却忽略了权益资本成本在企业的绩效中也发挥了作用;另一方面,只注重取得的成果,而未考虑将投入与产出、资本利用效率等现实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传统绩效考核方法不能真实、全面的反映企业的绩效水平。由此,引入经济增加值这一绩效考核指标,尤为重要与迫切。经济增加值,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由美国思腾思特管理咨询公司提出与推广,在国外市场经济中已经得到验证与考核,突显出其优于其他绩效考核方法的特点。鉴于现有绩效评估方法存在的不足,对经济增加值指标展开研究与讨论很有意义与必要。本文以上汽集团和中国联通为样本进行比较研究,发现经济增加值相较于传统绩效评价指标的优势,在企业绩效评价中,为更好的应用经济增加值指标提出了建议。本文首先对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增加值相关的理论进行论述。然后,结合上汽集团和中国联通的行业特征,针对性的调整对企业绩效评价有重要影响的会计科目,计算得出经济增加值指标,采用比较经济增加值与传统绩效评价指标企业绩效的方法,发现经济增加值在绩效评价方面的优势。最后,为更好的发挥经济增加值在评价企业绩效中的作用,针对经济增加值的局限性,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