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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制是救济作为市场经济内在矛盾衍生的“市场失灵”需要而产生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在宏观上进行调控和微观上进行规制。实行政府规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政府纠正市场失灵而采取的手段,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提高市场条件下的资源配置和再分配的效率。 市场不是完美的,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如果规制严重失灵,效率可能更低。目前在我国政府经济性规制过程中,出现了规制低效失效等问题,因此,通过何种制度安排来实现规制高效,是市场有效运行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以中国的经济性规制为着重点分析中国经济性规制中出现的效率问题,指出低效和失效是我国政府规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实证分析以及原因分析,最后用成本—收益和规范分析的方法来分析当前我国应该采取何种规制政策,得出当前中国应采取放松规制政策和激励性规制机制,以及今后为提高规制效率所应创设的环境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