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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一直保持着持续高速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拉动作用。从“量”的角度来看,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汽车大国;然而,从“质”的角度来看,我国离汽车强国仍然有较大差距。多年来,我国自主品牌汽车在市场中一直处于劣势,尤其是中高端汽车的市场份额一直被国外品牌长期占据。我国汽车企业经历了60余年大规模、全方位的技术引进,广泛采用了由外而内的开放式创新实践,然而,仍然未能建立起自主创新能力。究其原因,我国汽车企业对开放式创新的认识仍有不足,且未能形成足够的吸收能力,导致外来的技术和资源未能很好的转化为自身的能力和创新产出。目前,学术界有关开放式创新、吸收能力和企业创新绩效关系的研究不够深入。部分学者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了开放式创新和吸收能力的内在关联,少数学者从实证的角度分析开放式创新和吸收能力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然而,对于汽车企业开放式创新的研究较少,且几乎没有从开放式创新和吸收能力整合视角进行研究。本文在文献调研基础上,结合汽车产业的特征,构建了我国汽车企业开放式创新、吸收能力与创新绩效之间作用关系的分析框架,并提出相关假设。结合研究目的和企业特点,选取了我国12家汽车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其中包括6家国有汽车企业和6家民营汽车企业;通过问卷调研的方式获取了一手实证分析数据。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对分析框架和假设进行了检验。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开放式创新不直接作用于企业的创新绩效,而是以现实吸收能力为中介影响企业的创新绩效。(2)具体影响路径为“创新理念→开放程度→现实吸收能力→创新绩效”。(3)潜在吸收能力不影响企业的创新绩效。根据研究结论,对我国汽车企业进一步优化开放式创新、提升吸收能力等提出了对策建议:(1)企业要提高对吸收能力在开放式创新与创新绩效之间中介作用重要性的认识。(2)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汽车企业的现实吸收能力。(3)优化组织结构,健全研发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