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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任何执政党都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中国共产党在其诞生后不久就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结构形式,在该方面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该文就是对中国共产党的国家结构形式理论进行的一个较为系统而全面的考察和总结,试图从总体上系统地概括出党的国家结构形式理论体系,为建设和巩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服务.自由联邦制是中国共产党最初的国家结构形式主张.提出这一主张是为了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唤起国内少数民族人民争取解放的觉悟,使少数民族从各种特权下解放出来,然后实行自治以免遭帝国主义侵略和军阀统治的痛苦.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在中国的民族问题完全成为关系到整个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结构形式的主张从自由联邦制逐渐转为以民族区域自治为补充形式的单一制.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以民族区域自治为补充形式的单一制在中国的真正确立,这是历史的选择.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由其领导的中央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国家结构形式的两个主要方面,即中央与地方关系和行政区划进行了不断调整,积极推动了国家结构形式的发展和完善,积累了一系列独具特色的历史经验.民族区域自治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强大生命力,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创造的以民族区域自治为补充形式的单一制,是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成功新模式,也说明中国共产党在对民族自决权的理解和运用上是科学的."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在多个方面突破了对单一制的传统认识.这是一种在单一制条件下解决国家统一问题的新创造.中国实现统一完全没有必要实行联邦制.在单一制条件下实行"一国两制"必定成为解决台湾问题的最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