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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6年,在世界经济小温和复苏态势下,我国宏观经济呈下行趋势,投资增长后劲不足、融资瓶颈约束明显、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突出,经济下行压力和风险依然较大,鉴于财政资金对国民经济的“兜底”特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成为维护国民经济安全的必然要求。政府审计一直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工具承担维护财政资金安全的主要职责,政府职能的转变、国家审计范围扩大、国家治理呈多元局面,为政府审计维护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出了新的契机,由传统的仅仅关注财政资金的合法合规运行逐步转为合法合规与效益并重发展,由“查账式”审计逐步转为“大数据”审计,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统筹力度,然而,我国的财政资金还是存在诸多安全问题,政府审计机关一直致力于改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有鉴于此,基于“免疫系统理论”和“国家治理理论”,以我国2007-2012年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地方政府数据作为研究样本,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实证检验政府审计功能在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方面发挥的作用,得出以下研究结论:(1)政府审计预防功能和揭示功能显著影响财政资金安全。政府审计机关通过提交审计建议、揭示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损失浪费、管理不规范等金额,督促被审计机关通过采纳审计建议加强资金整改力度,有效发挥了政府审计预防功能和揭示功能。(2)政府审计抵御功能在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方面效果并不显著。处理财政资金与移送涉案人员并没有充分发挥政府审计对财政资金安全的抵御功能。健全国家审计问责机制,强化政府审计抵御功能,建立面向国家治理的审计功能实现机制对于维护经济安全与财政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