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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以来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村作为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尤其受到关注。农村社会养老金替代率体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支柱对个人的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是能够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进行跨期比较衡量养老保障水平的相对指标,是支撑新农保制度和城乡居保制度长期纵向精算平衡的关键性指标,而研究适度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是非常重要的科学问题。为响应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本文将在“个人——家庭——政府”的不同责任分担机制下,分析适度的农村社会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的静态和动态变化。本文主要从目标替代率和平均替代率等对社会养老金支柱所要达到的目标和现状进行测算分析比较。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在统筹城乡的背景下,本文基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养老金水平及替代率的理论研究和文献综述,探析“个人——家庭——政府”的不同养老责任分担,明晰养老金替代率概念,并寻求我国农村社会养老金替代率及其调整的依据和目标等。第二部分是以新农保制度为例,分基础养老金替代率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等,分析我国农村社会养老金替代率现状。第三部分从需求条件和供给条件出发,结合收入、消费支出、人口数量、预期寿命、收益率等参数,构建在多重目标约束值下的社会养老金替代率的影响因素交叉作用理论模型。从影响农村社会养老金替代率的多种因素中,提炼出主要因素并构建中国农村养老金替代率指标体系。第四部分是在城乡居保制度的框架下,结合农村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发展和经济发展等趋势,在不同的农村养老金水平下,动态仿真2014-2050年农民个人、各级政府财政的负担变化关系。第五部分,提出适合中国农村的社会养老金替代率可行性方案,并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视角下,为完善农村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政策建议。通过研究,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在国家新农保制度框架下,在不计算地方激励政策时,农村社会养老金替代率实际值总体偏低,城乡差距较大。当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能够提高较高水平的激励政策补贴时,可以大力提高农村社会养老金替代率,缩小城乡差距。第二,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替代率比城镇低,在绝对基础养老金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提高,基础养老金替代率不断下降,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和提高个人缴费档次,会提高养老金的相对水平;第三,适度的农村社会养老金替代率供给水平受到多重目标的约束,其供给水平在不同的基本生活需求水平下,变化率是不同的。在现阶段,仍然要依靠个人、家庭和政府三方共同力量,才能达到第一层次的最基本生存需求水平。第四,从适度的农村社会养老金需求水平看,目标替代率的平均值掩盖了不同收入户的养老金需求替代率差异,建议以中等收入户的目标替代率需求水平作为适度水平。第五,现阶段,适度的农村养老金目标替代率需求水平的下限值,可以现金需求测算的中等收入户目标替代率需求水平中的最基本生存需求替代率作为起步,慢慢上升到包括非现金需求在内的最基本生存需求替代率,而上限值不能超过基本生活总需求。第六,现有的新农保制度,整体替代率偏低,有关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水平调整、地方政府补贴、激励政策补贴等参数细则还需要进一步确定。最后,本文根据研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使农村社会养老金水平既能够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又不超出农民的缴费能力和各级政府的财政负担能力,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机制,统筹城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