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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以湖北省太平国有林场的改革为研究个案,从政策执行的角度,分析和探讨太平国有林场改革的地方实践,试图通过展现具体的改革实践过程中省、直属上级单位、林场管理局、林场职工、周边县、乡、村之间动态复杂的互动过程,来揭示国有林场执行政策的内在驱动机制和外在压力体制。文章考察太平国有林场的历次改革后认为,国有林场发展和改革的背后逻辑是既是发展理念的转变:资源消耗向生态保护的转向,也是政治倾向的改变:从“发展主义”向“生态政治”转换。在发展主义时期,国有林场发展的目标、主体、过程和绩效量度都简化为或等同于GDP增加、经济增长和经济尺度下的社会进步,其实践形式就是不断开发资源的林业工业化模式。到了新时期,环保话语成为一种政治正确的话语并为全社会所接受,政府通过生态统合主义模式,利用国家力量(或政党)来推动生态治理,高度整合社会组织、动员民众,最为关键的是凭借公有制的产权基础,迅速调整公共资源的开发模式,拉开国有林场改革的序幕。内嵌于太平国有林场内部的生态价值观、历次发展和改革形成的政策执行经验和治理文化等,共同构成此次国有林场改革的制度底色。中央在2015年开始全面启动新一轮的国有林场改革,太平国有林场是此次改革的一个缩影。在实际的政策动员和政策执行过程中,太平国有林场通过了一系列的话语转换,在具体场景中把国有林场的改革分解成为一个个实际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在于:林场管理者把此次改革宣传成一次着力解决所有问题的改革态势,这种态势可以理解为通过一种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交融解决林场历史遗留问题。其中正式制度是国有林场执行改革政策的准绳和边界,非正式制度的运作是林场自利性的表达,既是对正式制度的创新和超越,也是对正式制度的破坏与博弈。所以,在实际执行中,林管局一方面高度重视,通过动员、宣传等各种机制实现对林场秩序的治理,把此次改革对林场的冲击把握在可控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又夸大改革落实的难度,与省林业厅形成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三次讨论、形成与驳回”动态博弈过程,来争取林场利益。总体来说,林场定性定编、合理分流与安置职工、场办社会职能的剥离、推行政事分开、经营性资产的重组与扶持、林场产业的发展是国有林场改革的政策目标。其中人员分流与职工安置的妥善解决、以生态为主线的绿色产业发展和历史遗留问全部厘清是太平国有林场改革实践的亮点所在。其执行逻辑是调整执行策略、变通执行手段。在与省林业厅的历次博弈后,国有林场改革在制度运行范围内取到了最大化的政策支持和最宽松的制度环境。因此,国有林场可以一方面把林场定性为生态公益型林场,一方面在制度范围内借鉴商品经营型林场产业发展的路子和模式,走生态经营型林场的复合改革与发展之路。林场在改革中提出“兴产业,谋生钱、促改革”的理念,兴产业指的是围绕现有绿色资源,以生态旅游为主业来发展产业。谋生钱是指通过旅游产业获得收入弥补改革资金缺口,促改革就是通过践行生态经营型林场的道路推进太平国有林场改革。事实证明,林管局这次选择的道路非常正确,切中了改革的要害,也比较好的解决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整个林场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格局。可以说,太平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改革绩效。文章认为,纵观太平国有林场改革,生态话语权通过国家最高领导人价值取向以国家顶层政策文本的形式表现出来时,就成了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巨大动力。这构成了此次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共识,也构成了推动国有林场改革的政策推动力和政策约束力。林场管理局在改革中扮演着“代理人”与“执行人”的角色,它在整个改革权力关系的网络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改革权力关系的网络中始终存在着非均衡性的状态。作为“执行人”林管局掌握了重要的改革信息资源,负责解读改革政策,全面执行改革,对林场职工它具有改革政策的信息优势和权力优势,对省林业厅它又具有全面了解林场状况的信息优势。这构成了国有林场改革的创新空间和约束空间,也是国有林场改革利益相关者博弈和协调的重心。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研究视角的创新。以往政策执行的研究,多是局限于研究政策执行主体的内部,从政策执行的微观机理中去展示政策执行的逻辑。而该文章的研究视角更多的是从政策执行的整体性上去把握国有林场改革政策的执行,省林业厅、林管局、太平国有林场和林场职工等利益相关者都纳入到了该项研究的视阈之内。重点关注改革中林场与上级政府的互动与博弈、林场内部的协调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