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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生态环境这一概念是在2001年由我国金融学者白钦先首次提出的,随后在2007年,金融生态被写入了总理报告。理论上讲,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能够提高该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从而促进外国投资者对该地区资金的注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质量,意味着提高地区金融效率,同时又能增强其抵御金融风险能力,对该地区经济良好快速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本文在梳理外商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理论的基础上,总结归纳了影响地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流入能力的8个因素,并设定了其衡量指标,将这8个因素作为控制变量,在控制变量不变的前提下,研究山东省17个地市金融生态环境质量与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的相关关系。在研究金融生态环境质量时,本文首先从经济、金融、社会信用与法律环境三方面出发,用因子分析法对山东省17个地市的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分,该评价得分结果将作为自变量,纳入到金融生态环境质量与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的关系模型中。其次,以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评分为参考依据,利用聚类分析法对山东省17地市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聚类,最终确定为4个类别。本文实证分析部分基于山东省17地市面板数据,先采用普通面板数据模型检验了山东省17地市金融生态环境质量与FDI流入量的关系。结果发现,金融生态环境质量高的地区,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也相应较多。考虑到地区之间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相互影响作用,为进一步提供坚实有效的实证检验,同样基于山东省各地市面板数据,本文又建立了空间计量模型,检验各地市之间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空间区位上确有联系的前提下,再次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且利用White检验实证了本文结论具有稳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