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污染的加剧,地下水中检出的污染指标种类不断增加,新修订的地下水质量标准中水质指标由GB/T 14848-1993的39项增加至93项,其中大部分为有机毒理学指标。考虑到不同性质指标的巨大差异性,本文从指标分类思路出发,探讨了地下水质量与污染评价方法研究的可行性。并以开封地区为例,进行实例评价,通过评价结果的验证与对比分析,得出地下水质量与污染两种评价方法的可行性、可靠性。论文取得以下成果:(1)考虑到不同性质指标间的巨大差异,依据指标分类评价的思路,提出了地下水质量指标分类综合评价方法,利用单指标质量分类统计法评价感官性状与一般化学指标,利用单指标最大分类确定法评价毒理学指标,最终结果采用两者综合表示,同时给出毒理学指标饮水途径的健康风险以供参考。解决了目前水质评价中不同性质指标参评容易产生歧义,评价结果水质分级区间界限不明确的问题。(2)由于目前地下水污染评价方法未对天然劣质指标进行突出考虑,且天然状态下地下水水质差异巨大,在组分区分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指标分类的污染综合评价方法。解决了原有评价方法未考虑从天然劣质指标评价结果偏差,夸大污染程度与范围,以及不同性质指标容易产生歧义的问题。(3)开封地下水质量与污染指标分类综合评价实例验证及对比分析表明,内梅罗指数法过于突出最大污染因子,结果分布不符合水质类别连续分布的地学统计特征。模糊综合评价法在单项毒理指标超标但浓度较低时评价结果失真。提出的指标分类质量评价方法考虑了不同性质指标间的差异,且简单实用、结果意义明确。综合污染指数法未考虑天然劣质指标,且过于突出最大污染指标的影响,结果容易偏差。污染层级阶梯评价法虽然对指标进行分类评价,但是评价结果进行了水质等级的升级,不能合理体现不同性质指标间的差异性。提出的指标分类污染评价法突出了天然劣质指标的影响,对参评组分进行了区分,符合客观实际,且消除了不同性质指标间差异的影响,评价过程简单,意义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