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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的出版,《二年律令》的研究掀起了新高潮。但综合研究的成果,以法律条文的解析为最多,没有全面的语法研究。笔者主要是从语言方面进行研究,希望能通过对竹简的考查发现一些问题。其中语法问题是文章的主要部分。文中对《二年律令》的实词、虚词做了一个简单的统计。实词研究只包括代词、数量词、副词。虚词研究包括介词、助词、连词。除了大的分类以外,每个小词类之下又进行具体的分类,研究到具体的某个词。在每个词的下面再具体的举例进行分析。所有例子均按照原简的简号加以引用。通过统计,找出每个词在简文中出现的频率和用法,利用古汉语语法发展的特点总结《二年律令》的语法现象。需要指出的是,语法的归类时不限于词,还会有短语、句型。另外,在引用的过程中,对出版的《张家山汉墓竹简》的原文也根据学者的订正加以修改,在原文的引用时将分别进行说明。最重要的是在写作的过程中,通过对竹简文字的释读,笔者发现了三例整理小组误释的地方。根据整理小组的释读标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进行了一番证明。由于文章的限制,将其放在了附录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