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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具有政治属性,同时又是一种文化产业,具有产业属性。传媒产业已经成为当代社会最重要的经济产业之一。随着出版传媒开始整体上市,传媒业与资本联姻将出现新局面。近年来,社会上存在相当一部分流动的民营资本趋向于进入传媒业,但是由于相关政策法规的不完善,我国传媒业长期存在着民营资本违规进入及其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双重现象,两者都有违政府利用民营资本发展传媒业的初衷。与国有资本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特性相比,民营资本更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主要驱动力,具有较强的趋利性和流动性,其投资传媒的行为常常带有非专业性特征,如果任由其自主作为,势必会影响传媒市场的正常秩序,不利于整个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形成一套合理高效的传媒监管体系,既是资本以长期投资战略的姿态合法进入传媒业的保障,也是媒体建构新型的成长模式的前提条件。针对上述问题,本文通过介绍传媒业民营资本准入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分析我国传媒业民营资本准入监管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得出我国传媒业民营资本准入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在于:一、现有的经济制度对民营资本存在歧视,不完善的产权制度导致不公平竞争。二、由于传媒的特殊属性,我国传媒业行业市场化程度较低,政策性壁垒较高,导致民营资本缺乏充分的进入渠道。三、现有的监管体制不顺畅,市场机制不健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监管改革的具体对策:首先,确立了监管改革应遵循的四个基本原则:综合效益最大化原则;市场规则原则;“区别指导”原则;“放松与重建”并行原则,并在这四个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四大政策建议:第一、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第二、促进监管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第三、重点规范监管机构。第四、实现监管手段全面转型。总而言之,监管改革的关键是促进监管政策法制化,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管法律体系,完善监管体制,规范监管机构,进而建构合理高效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