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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决原则起源于欧洲启蒙时期的自然法思想,并经过长时期的历史发展逐渐形成重要的国际法原则之一。然而在此过程中,民族自决原则的概念内涵与适用范围都发生了巨大改变,伴随国际局势的不断变化,逐渐出现对于民族自决原则滥用的现象。而科索沃地区问题便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事件。因此本文正是基于对于民族自决原则发展历史的梳理,介绍了当今民族自决原则相关的国际法文件,通过对于国内外学者对于民族自决原则内涵的总结,阐述了自己对于民族自决原则内涵的理解。在分析“民族”的界定标准的基础上,探讨了民族自决的使用条件。通过应用上述总结标准,分析科索沃问题与民族自决原则之间的关系,并对中国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与意见。本文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从民族自决原则的起源出发,对于民族自决原则的概念进行了概括,阐述了笔者自己对于民族自决原则概念的理解。 第二章从民族学以及语言学的角度出发,剖析了民族概念的不同界定标准。在结合国际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笔者对于民族概念的界定标准。第三章阐述了对内自决权与对外自决权的差异性,强调了国际法对于民族自决适用的限定性,说明了民族自决原则不应侵犯国家主权的现实性要求,在综合了国内外学者对于民族自决原则先决条件论述的基础上,总结出五条民族自决适用的先决条件。 第四章介绍了科索沃问题的由来,分析了国际法对于科索沃问题咨询意见的合理性,并应用上述相应标准对于科索沃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第五章基于民族自决在科索沃问题中的适用经验,说明中国西藏问题与台湾问题不具备适用民族自决原则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