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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残疾人第二次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残疾人总数达到8296万人,但如此庞大的群体生存状况很不乐观,面临的问题非常突出,主要是残疾人的贫困现象严重;残疾人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的障碍;残疾人生存的物质环境和态度环境都急需要得到改善。目前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不仅不能有效地去除残疾人参与社会中遭遇的障碍,也不能为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创造良好的物质环境和态度环境。本文以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为基础,着重比较分析山西省与全国残疾人基本状况、生存状况、社会保险状况、残疾人领取低保金和救济的状况以及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和就业状况。通过数据的比较分析,在对山西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有全面把握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和建议。本文采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即采用了文献法中的二次分析和现存统计资料分析两种研究方法,文献法的运用主要是对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资料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另外,还对众多研究者的论文、书籍等次级文献进行了分析,这些文献包括相关领域的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论文、期刊文献、网站转载的论文及数据、专著、研究合集、政策法规等。通过研究,本文认为山西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主要存在着四层次的障碍,即残疾人生存层次的障碍、基本社会权利层次的障碍、权利保障机制的障碍和态度环境中的障碍,即健全人和残疾人的主观上分别存在的阻碍残疾人参与社会的障碍。所以首先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力供给,从政府层面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存;其次要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使残疾人平等的实现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再次,建立和完善针对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保障制度,确保制度的可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后提高全社会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和认同,形成关心爱护残疾人的共识,保障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平等权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