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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是国家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健康权,通过进行社会保障立法提供法律依据,进而合理分配社会资源,以确保并保障存在收入缺陷或者遭受不可抗力而导致的生存存在困难的公民能够继续实现基本的生存,保障全体国民在退休、失业、疾病、工伤等无收入情况下基本生活不受影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障还包括对全体公民进行福利性补助和优待,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和福利性设施的建设,满足全体国民的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需要。社会保障最直接的目的是保障基本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就中国的特殊国情来说,其根本目的是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减少和避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的社会不稳定,进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避免社会矛盾激化,为国家发展营造积极和谐的局面。因此,实现社会保障的国民化待遇是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功能的必然要求。本文从社会保障基本理论出发,充分论证社会保障的理论内涵以及实现社会保障国民化待遇的理论基础,阐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包括五险一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并论述社会保障国民化待遇理论及实现社会保障国民化待遇的意义。本文论述了包括美国、英国、德国、瑞典四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国民化待遇的发展现状,以及中国社会保障的现状,通过中外社会保障发展现状的比较,引申出中国实现社会保障国民化待遇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包括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身份差别、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法制体系的缺乏等,导致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呈现出地区不平衡、城乡不平衡、社会成员群体的不平衡等问题,继而提出解决社会保障国民化待遇的阻碍应该采取的相关措施,包括继续进行以医疗、养老、失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社保宣传,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废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的实施,构建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平台。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为实现全民社保奠定资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