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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法理学的研究当中,始终是一个隽永幽远的领域,在围绕法治所形成的各个命题里,法治秩序又是最为引人入胜的。它关乎的是藉由法治而确立的秩序情境下的生活状态与图景,包含的是对人们美好和良善生活的思考与探索。故本文希望能够理清法治秩序的概念,澄清其所囊括的真实内容,力求为现实生活提供相应的指导。首先,笔者就法治秩序自身的一些概念,亦即法、法治、秩序予以了剖析。一是有关法的内在理路,文章通过对宗教意义上的神法、道义意义上的自然法、世俗意义上的人定法的界分,意图寻找出法治秩序之法的指向性。二是有关法治的布局构造,文章从字义、时间、性质的不同维度上对其作出了一定的阐释,归结出法治秩序中的法治所表征着的统治形式。三是有关秩序的逻辑体系,文章经由对秩序中外词项的意旨比较,总括和描摹出了理想范式中的秩序情状。其次,论文就法治秩序和它的相关性概念之间的关联进行了一定的考察,试图由此凸显法治秩序本身的特点。与其关系最密切的主要是法的秩序、法律秩序和德治秩序,文中对它们的含义与实际情态给出了对照分析,全面地探究了几种秩序的交融与差异之处。另外,法治秩序也和其它的不少秩序概念,诸如人治秩序、民主秩序、专制秩序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此文亦就各秩序的具体实现方法和操作路径、社会关系中不同人的角色定位、各自的价值积淀和现实旨趣做出判辩,更进一步地明朗了法治秩序的架构与脉络。最后,经过前两部分的论述,笔者力图总结出法治秩序的完整内涵。包括它的定义、特征、价值及功能。定义方面,主要从法治秩序的运行机制、实现手段、表现形式、动力、目标,这几个角度给予了全方位的界定;而特征方面,描述了法治秩序建立的标志与建成后所展现的特性;价值方面,则阐发了其自身富有的独特底蕴;功能方面,是将法治秩序置于整体的社会情景中,刻画了它对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