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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些年来社区矫正发展较为迅速,全国各地都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制度作为一种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手段,既避免了传统监禁处罚有可能导致的交叉感染,又降低了行刑成本,同时,不仅更好地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益,还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多由司法所兼职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缺乏专业的矫正人员以及专业的方法,所以多存在不能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有效开展矫正工作情况。本研究选取了存在认知偏差的社区矫正人员作为服务对象,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探讨改变社区矫正对象不能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工作、不能理性看待社会甚至自身问题的途径,并通过开展实际的个案服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改变其认知偏差问题。本研究首先运用问卷法、半结构式访谈和参与式观察法收集社区矫正对象的资料,在与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了专业关系后对其问题进行了预估,确定为认知偏差,其认知偏差主要表现在:在刑意识薄弱、思维方式执拗、社会态度消极以及自我认知不正确四个方面;并分析了矫正对象产生认知偏差的原因主要有:受教育程度较低、家庭教养方法不当、接触较多不良信息以及邻里、同事的排斥;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者选择了认知行为治疗模式进行介入并对该模式进行了适用性分析。同时制定了服务计划,确定了服务目标以及具体的服务内容。在具体的介入过程中,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认知偏差问题的成因既有自身的原因,又有家庭、社会层面影响的实际情况,在个人层面,研究者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自己的罪行、改变偏执的思维方式、消极的社会态度以及自我认知不正确的状态;家庭层面,完善父子沟通方式、增进亲子关系;社会层面,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得到其同事的理解与支持。在介入的后期,巩固介入效果,并进行跟进服务。在对服务的评估中,通过定量评估、观察评估、目标完成度评估三个方面对介入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估,从评估的结果可以看出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知偏差问题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最后,研究者从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对象认知偏差的优势与不足、社会工作介入的伦理反思、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反思三个方面对介入服务进行了总结和反思,肯定了认知行为治疗模式在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认知偏差问题上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反思了该模式的局限以及在实务开展过程中实务技巧的运用和伦理困境等问题,并进一步强调了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对象认知偏差问题的重要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