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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目的和意义目前,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特大型城市,一方面,相对于其他地区具有较为充足的医疗资源和较高的医疗水平,另一方面,作为人口导入地区,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需求日益增长与医疗资源有限的矛盾仍然客观存在,也是滋生非法行医现象的温床。由于医疗服务体制和机制方面的原因,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中关注经济效益,商业化和市场化倾向明显,医务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也是导致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出现违法行为的直接动因。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强,医疗秩序有所改善,但非法行医的现象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和有效改善。原因之一非法行医的违法成本低廉,而卫生行政部门执法成本高企。此外,医政法律法规相对滞后,造成某些违法行为存在“有法难依”甚至“无法可依”的情况,例如缺乏明确的标准和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本项研究的目的就是通过对上海市非法行医状况、原因、危害及治理情况研究,阐释打击非法行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从基本统计信息和典型案例的分析中,寻找出主要问题,提出监管重点,为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提供依据,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效监管模式。二、研究内容与方法本研究主要分析非法行医的现况研究、非法行医的执法现况研究及非法行医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的资料收集方法包括文献查阅,查阅10年(2000-2010年)来有关非法行医和目前全国非法行医研究现状的文献;收集2008年上海市非法行医、非法行医监管状况、“医托”投诉举报现状的统计资料;收集2005-2009年上海市无证行医的统计资料;并对上海市非法行医的原因及执法现况进行个别访谈。三、主要研究结果(一)非法行医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形成通过这几年的打非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卫生部门单打独斗向多部门综合治理转变,从单靠政府监管向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结合转变,从重视处罚管理向教育、处罚、整章建制并重转变,无证行医现象得到遏制,对规范医疗市场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推进工作上,一方面加强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向潜在的服务对象宣传无证行医危害、求医问药的正确途径,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无证行医;另一方面加大查处力度,不断提高立案处罚率。同时加强对无证行医场所主的法制教育,铲除无证行医生存的空间,基本杜绝了城市社区挂牌开展的无证行医行为。(二)医政监管法律法规滞后近年来,在医疗服务市场化发展过程中,少数医疗机构一味追逐高额利润,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甚至采用出具虚假检查报告欺骗患者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医疗服务秩序。通过近年来的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逐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基本纠正,医师异地执业、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等问题也得到有效遏制;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但同时还是缺乏一些与法律法规配套的规范、标准、解释,造成对一些违法行为存在“有法难依”和“无法可依”的情况。如诊疗科目(尤其是二级科目)的内涵和设置标准、医师多地点(专业)注册规定、“医托”整治的法规依据等,建议对日常执法工作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抓紧修订、充实、完善相关法规,健全相关规范、标准,提高监督执法的可操作性。(三)医疗服务行为过程监管有待加强上海市卫生监督机构通过加强对医疗执业监督队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等集中的监督执法实践,结合市区联合执法和专题工作交流,不断总结执法工作经验,交流工作方法,使市、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都有提高。在2006—2009期间,医疗执业处罚数量和力度较以往有较大提高。但目前医疗执业监督主要侧重对机构、诊疗科室和项目、医技人员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情况的监督,属广义的“无证行医”范畴。对医疗服务过程中执业行为是否规范,由于缺乏明确可依据的标准、规范,以及缺少执法实践而显得较为薄弱,如对过度检查、不当治疗等诊治过程中违反规范乃至欺诈病人、严重损害患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缺少有效整治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