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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的公共性对中国古代园林的发展和演变起到重要作用。学术界多采用考古和文献分析的方法从园林空间的形式、功能、尺度、流线等物理属性出发,以使用人群的不同社会属性将空间划分成皇家、私家、寺观和公共园林等类型,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这些研究未从空间使用属性的视角探究古代园林的发展和演变问题,忽视了中国古代社会混淆的公私观对古代园林的影响。古代园林空间的构成和人的使用需求密切相关,人的活动构成赋予了空间公共和私密的使用属性,这也是构成园林空间“公共性”的重要内容。因此,从“公共性”的视角研究中国古代非公共园林的发展和演变是有必要的。园林空间的公共性随着人的活动而产生,离开了人的使用,公共性便不复存在。前人有关古代园林公共性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西方公共性视角下的公共园林,本文与其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存在很大的不同。第一,尝试跳出西方公共性思想的束缚,运用跨学科研究、文献分析和实地调研等方法,以中国古代社会的公私观为理论依据,重新阐释中国古代公共性的概念,提出中国古代的公私观是混淆的而非对立的关系,且古代园林的公共性是建立在准入原则基础之上;第二,在中国古代公私观混淆的背景下,总结中国古代人在园林中的活动特点,从空间服务对象、园林活动类型的视角探究园林中使用者的活动需求和空间构成的关系,并围绕人的活动行为是否需要公共空间以及需要什么样的公共空间而展开。本文尝试从“公共性”的视角对中国古代非公共园林的发展演变提出新的见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基于学术界对中国古代园林“公共性”存在与否的争议,重新解析中国古代非公共园林的“公共性”概念。首先对中国古代园林的相关问题和概念进行解析和释义,包括古代和古典的概念辨析、古代园林概念的演变、中国古代非公共园林的研究范围等;其次对“公共性”的相关问题和概念进行解析和释义,包括园林空间的公共性和公共园林的概念区分、中国的公私观、“公共性”和私密性的关系、中国和西方对空间公共性认识的差异等;最后对中国古代非公共园林“公共性”的概念进行重新解析,明确古代非公共园林的公共性受准入制度的影响,人的活动是影响空间“公共性”的核心因素,并对现存的园林空间概况进行统计,分析了公共活动类型和空间形式,并进一步对研究对象进行了界定。第二,通过分析活动类型和空间形式的关系,总结不同历史时期中不同类型园林空间“公共性”的特征。采用文献和现存空间相结合的方式,以古人的公共活动为出发点,将活动类型分成目的性活动和交往性活动,将现存园林空间分成规整式、自由式和组合式三种基本空间单元。分析活动主体在不同活动类型影响下的活动行为和空间形式之间的关系,得出了以下结论:皇家园林的活动类型与空间形式存在较为明显的交叉关系,在同一空间中存在多种活动并存的情形,空间的准入较为严格,活动主体涉及的阶层较少,因而体现出较为薄弱的“公共性”;私家园林的活动类型和空间形式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交往性的活动和自由式的空间单元相辅相成,空间的准入原则较弱,相较皇家园林涉及的阶层较多,“公共性”相对较强;寺观园林中城市寺观的空间形式与活动类型并无直接的关联,因为规整式的空间单元沿袭了皇家和私家宅院空间的形式,游赏活动并不能改变寺观园林的基本格局;其中山林寺观在规整式空间单元的基础上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借景山林,形成自由式和组合式的空间单元,不仅可以满足宗教祭祀需求,还可以满足交往性的活动需要,空间基本不受准入制度的限制,面向多个阶层开放,因而“公共性”较皇家和私家园林较强。空间公共性的演变受到政治、经济、哲学思想等多方面的影响,其中尤以哲学思想的影响占据主导,包含空间观、伦理观、环境观和审美观等。其中空间观受大公无私和利已观念的影响,促使儒道公私思想走向融合;伦理观中儒家的观念约束人的行为,文人士大夫试图从道家、佛教和禅宗中寻求解脱并影响了空间公共性的发展。综上,从公共性的角度可以看到古代非公共园林空间的本质。人的活动赋予空间公共和私密的属性,活动目的和空间形式相互影响。因此本文认为研究古代园林空间的公共性实际上是研究空间通过何种方式解决等级社会中不同阶层不同类型的活动’需要和人际交往,这种交往虽然异于现代市民社会中开放的公共性,但或多或少的蕴含着开放的意义,即何种阶层的人可进入或可进入到何种程度的问题;此外,传统非公共园林空间的公共性可以促进现当代园林空间公共性的产生,“公共性”的重构又对近现代园林空间的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中国社会性质转型之际,西方空间公共性思想开始在中国传播,这种公私观的转变进而影响了现存园林空间的性质主要向博物馆和公园转变,并对比剖析了转型前后空间的功能、准入方式、游览路径的不同;最后分析了“公共性”的重构对现代公共空间建设的影响,提出空间“公共性”的重构需要回归到人的需求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