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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进程加快,互助组和初级社迅速转变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中国正式步入集体化时期。广大农村开始普遍实行集中劳动、统一分配的集体化制度。到1982年,全国普遍推行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年,人民公社宣布解体,集体化时期彻底成为历史印记退出农民生活。超支现象正是这段时期产生并泛滥的一种普遍化兼具特殊性的历史现象。事实上,随着集体化的深入,超支户的超支金额持续累积、超支户的户数也越来越多,甚至有的生产队超支户数量在某些时段高达80%以上。农户超支严重反映出农户对集体生活的期许、指盼与现实生活的巨大差异。在集体化的宏大叙事下,农户底层生活深受时代变革的裹挟,作为特定历史环境下的理性个体,农民只能在现存政治、经济环境中做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选择,于是便有了搭便车、“磨洋工”、更多生育、借支等行为,这些行为符合“生存伦理”,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集体收益减少,农民可分配收入减少,消费支出增加,进而造成个体农户超支严重。这一过程依托集中劳动和统一分配的集体化制度(工分制和分配制)实现,最终造成了集体内部经济稳定性失衡。文章对集体化时期农户超支现象进行了宏微观层面的解构,并对集体化时期的经济制度进行反思。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说明孕育超支现象的历史背景;第二部分对超支现象的整体情况进行全方位地说明和刻画。包括第二章对超支现象进行阶段性划分,第三章介绍不同类型的超支户和第四章介绍集体化时期解决超支的办法;第三部分在了解超支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展开分析,第五章对超支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探究超支的内在制度逻辑是什么。第六章通过梳理超支造成的影响、后果,对超支现象和人民公社经济稳定性的关系进行辨析。第二章对超支现象进行阶段性划分。超支现象可以分为发生和发展、泛化和广化、深化和恶化、清算和消除四个阶段。不同阶段的超支情况随着农户对集体的经济依赖性发生变化。超支现象在发生和发展之初,基本能够顺应顶层设计允许超支户出现的初衷,即缓解农户生存压力。随着时间推移,加上农村政治、经济、自然环境的变化,超支户数和超支金额均急剧增加,超支现象呈现失控态势。直到深化和恶化阶段,非困难家庭大量超支,大量农户出现过度借支、故意超支的情况,超支发展为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的顽疾。在清算和消除阶段,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超支产生的制度根源改变,新发生的超支户数开始减少,集体加大了回收历年积欠超支欠款的力度,最终随着人民公社制度彻底废弃,超支的根源消失。那些过去老的超支遗留,转化成农村三角债,而“超支户”这一概念则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第三章介绍不同类型的超支户。超支性质的不同决定了超支户的类型。传统小农社会,农民遇到困难寻求家族帮助,集体化之后,集体成为“大家长”,农户遇到困难自然向集体“支粮”“支钱”,产生了救济、救急性质的超支户类型。其中,救济性质主要针对的是家大口阔、劳动力不足的农户。这样的家庭里劳动力数量和劳动能力相对于总人口而言较少,很容易出现超支。救急性质的超支则主要指农户通过向集体借粮、借款应对诸如生病、婚丧嫁娶、建造房屋等等一次性的大量支出。此外,随着超支规模的扩大,干部、副业、职工家庭超支等非困难家庭超支的情况日渐严峻。干部家庭超支是指干部由于职务便利更容易借支集体资源造成超支,还有一种情况是干部由于忙于集体事务,参加集体劳动的时间过少,造成超支。手工业、副业从业人员家庭超支是指相关手工业、副业人员不按规定交款,拖欠口粮款。还存在过多借支造成的超支户。第四章介绍集体化时期解决超支的办法。因为超支现象是集体化制度内生的,所以根治超支现象,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完善。然而集体化时期针对超支问题地解决办法仅仅集中在表层规章制度的完善。其中,最为主要的是财务制度的完善,将支取或借支更加规范化。这些看似“完善的制度”落实困难、收效甚微。在徒有其表的“纸上规章制度安排”之外,社队基层实践中解决超支最实际、关键的切入点就是“增收入”。包括增加超支户的收入和增加集体的收入。帮助超支户增加收入的方法是“凑工分”,当时的集体干部会适当为超支户多安排分值高而难度低的劳动,以缓解超支户的经济压力。增加集体的收入水平则主要包括鼓励生产、鼓励副业。对已经超支的农户则要“促还款”,以此降低超支的总量。具体方法包括互拨、互调与“结对子”,开超支会,动员超支干部家庭、职工家庭还款,采取阶级斗争的方式解决超支问题等等。最后,对实在困难的超支户采取补贴与减免的办法,直接免除、挂账、不了了之,或者救济、提前补贴。事实上,在解决农户超支问题的具体实践中,困难重重、问题重重,直到人民公社退出历史舞台,超支问题才得到根本解决。第五章分析超支现象产生的原因。超支的原因涉及到国家发展战略、集体经济制度,也与农户行为关系甚密。首先从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目标导向出发,农业补给工业,通过工农业价格剪刀差的形式,汲取农村剩余,使农村整体收入受到影响,减少了社员可分配收入,客观上增加了超支的体量。从这个角度看,超支可视为国家对农户的历史欠账。其次是工分制、实物分配制为主的农村集体化制度激励不足,导致社员磨洋工、搭便车现象严重,从而影响了集体收益,进而使社员可分配收入减少,超支增多。最后,超支户产生的直接原因在于家庭劳动供养比过高。劳动力数量和质量相对于人口数量少,造成劳动工分不足以抵扣实物分配所得。在早期人口自由化思想和实物分配制度的鼓励下,农户理性选择了更多的生育。更多的生育代表更多的家庭人口数量,也意味着在分配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实物。但是,所得的实物并非免费赠予,年终结算时都需要从工分收入中扣除,工分收入不够的农户则成为了超支户。而工分收入需要靠家庭劳动力一点一滴,日复一日的劳动挣取。为了获得更多实物而生育的孩子们,想要成长为家庭劳动力以补贴家用则需要十五年甚至更久,超支也就成为了必然,且超支金额也越来越大。进一步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超支形成的微观机制,可以看出超支是农户对集体的劳动投入与分配所得不匹配造成的。在集中劳动、统一分配的制度背景下,不同的农户在集体劳动中的投入是不同的,取决于家庭劳动力的数量和能力,以工分制来衡量。同时,由于分配制度具有实物分配为主和按人口分配比例高的特点,分配所得可视为集体对社员家庭的回报。当投入小于所得时成为超支户,意味着投入多的家庭不能得到相匹配的回报,社员劳动积极性受到极大打击。形成“超支竞争”,使农户超支现象成为必然。第六章通过梳理超支造成的影响、后果,对超支现象和人民公社经济稳定性的关系进行辨析。超支的存在客观上保障了农户的基本生存权利,作为账面债务,超支在事实上起到了减少分化的作用。但是超支户的大量存在,严重影响着社员的劳动意愿和行为,搭便车、过多借支等行为频发。与此同时,超支引发的公平问题增加了社员内部矛盾。大量的超支欠款得不到妥善解决,集体收入受到影响,负债增加,形成了超支的恶性循环。综合以上影响和后果的分析,可以看出集中劳动和统一分配的制度安排内在具有消除分化的目标导向,增加了社员之间的矛盾,造成了集体内部紧张性,而人民公社制度却不能消除平均化带来的紧张性。生产队内部出现了反对平均主义、“顶牛”等现象,以及债务上移的情况,进而影响了人民公社的经济稳定性。超支户的故事是集体化时期底层民众生存形态的佐证,回顾超支现象的产生、发展、消除的历史过程,总结其经验与教训,可以为今天发展农村经济、巩固脱贫成果、实践乡村振兴战略、处理农村公平与效率等问题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