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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项水电开发规划的实施对流域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明显的带动作用,但同时也对流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因此,应在规划编制的同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客观地分析规划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缓规划实施后对流域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在有序开发水电资源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以实现水电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如何协调好水电开发规划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水电的有序开发,已经成为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领域的研究重点。
本文首先对国内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进展以及“3S”技术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应用进行回顾和梳理,对水电规划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理论进行了总结和阐述,在此基础上结合对水电规划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自身特点的研究,构建了一套以土地利用结构、景观生态格局、水土流失、陆生生物量损失、陆生动植物、尤其是珍稀濒危动植物评价等为主要内容的水电规划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体系。然后以西藏尼洋河干流巴河口以下河段水电规划为例,对该规划区陆生生态环境现状和规划实施后生态环境影响进行了定性和定量研究,对规划中不同开发方案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通过方案比选从陆生生态的角度推荐优选方案,提出了相应的陆生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研究结果表明,四级低坝方案较三级高坝方案无论在景观、生态系统完整性、生物量、生态成本以及对自然风光造成的不可逆影响等方面均明显要小,为优选方案;在景观生态格局评价研究中,对评价区域全部取样,这对以往景观生态格局评价中参考传统植被样方调查方法,仅选择典型样地进行评价是一种尝试性的探索,研究结果表明GIS技术是实现评价区域全取样的一种可操作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