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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体育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国家九部委的统一部署,先后于1995年和2003年联合自治区八大厅局对全疆十五个地、州、市所辖区域体育场地进行了第四次和第五次普查。两次普查相隔八年,特别是第五次普查,既对标准体育场地,也对非标准体育场地和现已被占体育场地进行了广泛而详实地普查。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调查法、数据归类统计比较法和逻辑分析法对八年来自治区标准体育场地的发展、变化进行比较研究,发现:
1、自治区标准体育场地总体数量虽有增加,但缺乏整体布局战略,室内场地少;
2、自治区各地、州、市标准体育场地发展不平衡;
3、虽有质量较高的体育场地,但承办高水平体育竞赛仍有局限;
4、少数民族特色项目的标准体育场地数量少,种类少;
5、乡村标准体育场地数量有减无增;
6、自治区标准体育场地存在丢失现象。
通过对上述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1、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建设和发展标准体育场地;
2、重视少数民族特色项目标准体育场地的建设;
3、要尽快提高乡村标准体育场地的数量和质量;
4、要珍惜现存的标准体育场地。
体育场地不仅是体育竞技、体育健身和体育活动的必备物质条件,也是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和文化水平的标志,更重要的是提高全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因此,本文旨在为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全区体育场地发展规划、为“十一、五”发展目标提供参考意见,并能为今后追踪调查提供理论依据。